孕婦練習瑜伽時的幾點注意事項

時間: 2011-06-13

① 一般來講,孕中期(即四至六個月)是最佳的運動狀態,一方面胎兒已經在母親子宮裏安營紮寨,另一方面孕早期的不適(如嘔吐、嗜睡、頭疼等)幾乎消失;另一方面,肚子還不是很大,不會像孕後期那麼笨重,身體也相對比較靈活。但並不意味孕早期和孕後期不能練習,一些相對簡單的瑜伽動作還是很必要的,尤其對於孕後期身體水腫的緩解很必要。一般建議如果曾有過非人爲流產史或檢查有先兆流產的準媽媽,一定在3—4個月後方可練習,以前經常練習瑜伽的準媽媽在醫生的批准下,整個孕期均可練習。

② 懷孕的前三個月,不做手臂過度向上伸拉的動作,整個孕期避免做腹部下壓貼地的體式和收縮腹部肌肉、過度擠壓腹部的練習。

③ 練習的整個過程都儘量做到呼吸和體式的配合,不要懸息(屏住呼吸),也不要做呼吸控制的內容,因爲胎兒在體內無時無刻不需要氧份的供給。

④ 由於孕婦身體相對笨重,最好能借助一些輔助的工具,如椅子、牆面、毯子和抱枕等。

⑤ 一定不能餓着肚子練習,防止血糖過低引起頭暈,一般飯後1—2個小時後方可練習,過程中也可備一些甜點或水果。

⑥ 練習過程中多與胎中寶寶交流,這也是極好的胎教方式之一。保持心態放鬆,不與人攀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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