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購買保險要趁早 從容實現“老有所保

時間: 2011-07-30
  隨着近年來我國老齡化趨勢不斷加劇,近期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發佈《2009年度中國老齡事業發展統計公報》顯示,截至2009年年底,我國1.67億老年人中,80歲以上的高齡老人有1899萬人。如果沒有足夠的保險做後盾,一旦老人生病,或者出現意外,就會給經濟收入不足的家庭帶來較大的經濟負擔。

  要過上生存有保障、生病看得起、生活高質量的老年生活,要認真進行保險理財規劃,特別是對經濟收入少、沒有基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或者以前沒有做好保險規劃的人,顯得更爲重要。

  在保險種類選擇上,每個人的自身健康、是否有基本醫療和養老保險等方面的情況不同,因此選擇也不一樣:

  首先,健康保險是老年人購買保險時需要優先考慮的保險品種。隨着年齡的加大,人的身體機能都發生了較大變化,自身患病的可能性較大。健康保險有醫療保險、疾病保險、收入保障保險和長期護理保險等種類,根據我國保險發展情況和老年人的特點,比較適合的是住院醫療保險和重大疾病保險。醫療保險可以單獨購買,也可以作爲附加險購買,一般屬於消費型保險,主要承保因意外或是疾病住院而產生的費用報銷,一般定額給付住院日額保險金。

  其次,意外傷害險也很必要,老年人的安全防範能力較差,遭受意外傷害的概率遠遠高於其他年齡段,特別是在交通事故、火災以及其它意外情況中都容易受到傷害。

  再者,人們也可關注投資型保險。從投資理財的角度出發,老年人在購買足夠的保障型保險後,如果還有積蓄,可以適當選擇一些具有投資功能的險種,如分紅險、投資型家庭財產保險等,以達到保值增值的目的。這些保險都有一定的保障功能,如交通意外傷害保險、家庭財產保險等,有的還可以較低的保費附加一些保障保險,從而在享受收益的同時,享有一定的保額保障。

  老有所保要趁早

  養老理財,並不是等老年歲月來臨的時候才應該着手的事情,爲老年時期積累財富,越早開始越好,因爲這樣成本才越低。如果在年輕時購買了保險,再用適當的資金進行基金定投等方式理財,長期堅持下去,這樣的資產配置方式,可以構建起足夠的退休保障基礎。

  等到人老了,再買保險,肯定不是一個好方法,費用較高,容易產生“倒掛”。很多長期壽險產品在設計時並不是考慮一個人的特殊階段的風險,而是將人的一生都納入風險計算體系中,老年人遭受疾病、意外風險概率高,是風險高發羣體。曾有保險公司試圖推出老年保險產品,但由於風險發生率高,加上保險公司資金投資渠道狹窄,導致保險費居高不下,因此“老有所保”還得趁早。

  據瞭解,在保險發達的國家,人們的養老金都是以保險形式實現的,這也是未來發展趨勢。選擇商業保險制定養老計劃時,首先要注重保障功能,使自己在退休後依然能夠有穩定的收入,這是第一重要的功能;第二是要注重保值,也就是說要看爲自己未來規劃的養老金是否能滿足今後的消費水平;第三是儘早投保,因爲雖然養老是55歲、60歲的事情,但年紀越輕,投保的價格越低,自己的負擔也就越輕。一般而言,購買商業養老保險所獲得的補充養老金,佔未來所有養老費用的25%至40%爲宜。

  業內人士建議,由於養老保險保障期限長,在漫長的幾十年中,可能遇到通脹和利率調整,因此,在買商業養老保險產品時可考慮分紅型養老險。保險公司對分紅險資金運用收益中的一大部分付給投保人,保險公司運用資金時會根據市場利率水平及通脹進行調整。這樣可化解利率波動風險。另外,投保人購買時也可以看養老金的領取方式。有的養老保險產品,當投保人在開始領取養老金後,養老金金額每隔一段時間按一定幅度遞增。這種領取方式同樣具有抵禦通脹的功能。

  及時續保很重要

  59歲的王先生在前年患了糖尿病,由於購買了健康保險,出院后王先生順利獲得了保險公司的理賠。但去年年尾,他收到了保險公司做出的拒絕繼續承保王先生該疾病的通知。

  通過代理人的分析,王先生方知如果保險產品不能續保的話,投保人在保險期限內發生保險責任事故,保險公司賠付之後,就可以拒絕爲投保人繼續承保。因爲一旦患病,即使治癒了,投保人重新患病的風險很大,更何況現在慢性疾病發生率較高,有時一種重大疾病會持續一年甚至多年,保險公司的風險太大。

  此外,老年人購買健康險有不少挑選技巧,其中很重要的一條法則是看這份保險中是否含有保證續保的條款。因爲風險控制的緣故,大部分保險公司的短期醫療保險都不承諾保證續保,但是目前,平安、泰康和太平洋保險公司已經推出了附加此功能的健康險產品。

  業內人士表示,一旦保證續保,投保人的風險就可以得到有效化解。因爲保證續保也就是到期保險公司必須無條件地給被保險人續保。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一旦承諾保證續保後,就失去了對被保險人進行覈保的權利,不論被保險人新患何種疾病,保險公司都不得對其增加保費,更不能拒保。由於風險很大,通常保險公司對續保的條件作出不同的規定,有的公司規定投保人連續5年沒有發生疾病賠付,纔可以永久續保;有的公司則是3年。

  老年險日益豐富

  長期護理保險是以主要負擔老年人的家庭護理、家庭保健及其他相關服務項目的費用支出爲保險責任的新型人身保險產品。有了長護險,就等於預先爲親人或自己在年老或者其他情況下需要長期護理時請好了“保姆”。

  在發達國家,長護險經過近30年的實踐後,成爲健康保障的潮流和應對人生其他風險的最重要手段之一。以人保健康去年推出的“全無憂老年護理險”爲例,其能提供長期護理、老年護理、癌症、老年疾病,以及身故等綜合保障。繳費期間,一經確定“喪失日常生活能力”(由具體條款而定)需要長期護理,保險公司每年給付8%保額的長期護理保險金,並可豁免今後的各期保險費。60週歲開始每年按保額的8%給付老年護理保險金。85週歲前如罹患癌症或5項約定的老年疾病之一,可得到最高等額於2倍保額的保險金。在被保險人身故時,其受益人可獲得最高兩倍保額的身故保險金。不過保費也相對較高。

  老年護理保險是對老年人因疾病、傷殘需要長期護理的補償,兩全險、養老險主要提供養老費用,而終身醫療險只有被保險人生病住院,接受治療才能拿到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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