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的定義
1996年衛生部規定所謂保健食品是指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適宜於特定人羣食用,具有調節機體生理功能 ,不以療疾病爲目的的食品,並且必須通過地方衛生部門報衛生部審批確認,批准文號爲“衛食健字( )第( )號”具有特定的圖標。送審批前必須經過動物和人羣的功能試驗,證明確有保健作用,配方組成與食品衛生要求,對人體不產生任何急性、慢性危害。進口的保健食品也應由我國衛生部審查合格後,在包裝上標註批准文號和衛生部規定的保健食品志。
在衛生部頒佈保健食品管理辦法之前,市場上保健食品很多,許多品種不符合上述長例要求。1996年以來,衛生部對保健品準的標誌和文號。
目前衛生部批准的保健食品有兩大類:
一類爲營養補充劑,也就是各種營養素的補充劑,使用者應該根據自身對營養素需要,採用缺多少的原則。不要過量補充某種營養素而打破營養在體內累積後,甚至可以引起中毒。
有些保健食品價格昂貴,同類產品需要進行比較,如市售補鈣保健食品很多,品種不同,價格也不一樣。中國預防醫學科學院曾對市售補鈣製劑作了生理功能效果的觀察,包括碳酸鈣、乳酸鈣、檸檬酸鈣和葡萄糖荎鈣等,通過動物試驗,得知大多數不同來源鈣劑某些效果是相似的,而碳酸鈣價格較低。所以,可考慮首先選用之。
另一類保健食品是完全用中藥或食品加入中藥製成的。此類保健食品,首先應看其有無保健功能。所以保健食品必須經過科學試驗,證明其有確實的生理功能,並經衛生部批准後的產品,各人可根據自己身體需要,有針對性地採用。
強化食品
強化食品是將天然或工人合成的屬於營養素範圍的食品添加劑作爲強化劑,加到食品中以增加營養成分的產品。
我國衛生部已有食品營養強公劑衛生管理辦法,凡經營養強化的食品必須符合必須符合上述管理辦法。這-寫明營養強化劑食品字樣,並標明生產廠名、生產日期,強化品種、強化劑量、使用對象、食用方法。國家有關部門嚴格要求各食品廠家在食物用途和保存期限等方面均不得誇大宣傳。
若將老年人膳食中容易缺少的營養素,適當地加入相應的食品中以彌補膳食中之不足是可以的。其強化原則是食物中缺什麼營養素。例如可在米、面、麪包、饅頭中加適量的賴氨酸,因爲糧食蛋白質中缺少賴氨酸。一般老年人的膳食一定要注意搭配,否則可能會出現鋅、鐵不足,對此可考慮採用強化食品。但如選用強化鋅、鐵太多的食品或食品或購買了多種強化鋅、鐵的強化食品,使食入鐵或鋅的量超過需要,可以引起副作用。
總之,必須強調的是強化一種營養素時,不應造成其他營養素之間的不平衡,否則將是得不償失。
老年人應如何選擇保健食品?
如上所述,若能合理調配膳食,滿足身體所需的各種營養素,這就是最優的措施,也就不必購用保健食品。
新鮮食物中既有各種營養素,且和又便宜。如用數角錢買100克四川柑桔可得33毫克維生C,同時又得到180微克胡蘿蔔素、42毫克鈣,如用5~6元錢買一瓶保健飲料也許只有20~30毫克維不C,還有色素、防腐劑等食品添加劑,其營養價值肯定不如新鮮水果營養豐富和安全可靠。
如果老人食慾不振,膳食中食物不能滿足身體對各種營養素的需求。或身體由於某種生理功能減弱,需要保健品進行補充時原則仍然應該是缺什麼補什麼,需要什麼補什麼。同時,還要看保健食品的標誌,是否己獲衛生部有關部門批准,說明書是否合理如果有些保健品標籤上宣傳:“內含19種氨基酸,營養事……”,這類廣告宣傳一看就知是不科學的,因爲事實上,對人體最有關的是8種必需氨基酸。這8種氨基酸人體是不能合成的,而必需自食物中取得,並且彼此間的比例必須合適,才能合成人體蛋白質,所以宣傳某某食品內有19種氨基酸就是營養豐富的說法,是不科學的,相反,只能說明生產廠家或不懂營養,或有意欺瞞不懂的消費者,也有人把某種口服液宣傳得宰乎其神,且價錢貴,此類口服液到底有多大功效,也很值得懷疑。
總之,選用保健食品要細看標籤,最好有營養研究機構的檢測或推薦,這樣的產品比較可信。又如有人宣傳蜂王漿內含有大量激素可以讓蜂王長大,因此對人也一樣有用。實際上蜜蜂屬於昆蟲類,與人類親緣關係很遠,人類消耗能量首先分解糖類,而昆蟲先分解脂肪,有一些昆蟲體內的激素人體內沒有,也不一定需要,有的甚至於有害。
所以,不瞭解其作用的保健食品不宜嘗試,如果使用不當,不僅是浪費金錢,反而對健康帶來不利的影響。例如,幼兒多食蜂王漿類的“保健食品”,有可能導致性早熟。老年人對保健食品選擇最能在衛生人員指導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