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老年人與家庭

時間: 2011-06-16

老年人與家庭

北京大學老齡問題研究中心 姜德珍

    家庭是老年人的主要生活場所,家庭的結構,家庭成員之間的關係,老年人在家庭中的作用,對老年人的身心健康有着密切的關係。
    一、家庭結構對老年人心理狀態的影響
    在我國,幾代同居的組合家庭較爲普遍,據上海一個區的調查,佔78%;據北京三個區的調查佔81%;據哈爾濱離休幹部的調查佔93%。不難看出,當前我國城市中的老人同子女生活在一起的佔多數。在農村,老人同子女生活在一起的比例,要比城市高。
    老年人與晚輩們住在一起,即在組合家庭中生活,多數人身體尚健康,並不依靠子女照料自己,往往要幫助子女照料下一代,料理家務。他們爲子女忙碌,是爲了求得自我滿足感和情感上的寄託。在覈心家庭中(與未婚子女住在一起),生活比較清靜,矛盾少,煩惱少;在兒孫繞膝的組合家庭中,家務事多,時有爭吵摩擦。但是生活忙碌、熱鬧,也有益於老年人排除孤獨感和寂寞感,而且得到無比的樂趣。多數老年人願意與子女住在一起,希望熱熱鬧鬧地度過晚年。尤其是身體衰弱,疾病纏身的老人,希望有子女照料。據上海社會學所對徐彙區140名老人的調查,83%的老人願意與子女住在一起。
    在日本,65歲以上的老人約有80%與兒女住在一起,與我國相近。老年人是樂意與孫兒女們一起消磨時光的。顯然,對老人的心理狀態、情緒、情感,家庭結構是起很大的影響的。
在歐美國家中,70%以上的老人單獨生活;在美國相當多的老人獨居,許多人心情鬱悶,感到孤獨。
    國外有心理學家做過實驗,讓老人住在無聲無光、與世隔絕的舒適房間裏,住滿九天便給以一定數目的被試費。然而被試者生活不到兩天便受不了,要求停止實驗。美國醫學家詹姆豪斯等對老年人進行了長達14年的調查研究得出結論:孤獨的隱居者得病的機會爲正常人的1.6倍,死亡的可能性是愛交際者的2倍。對7000名美國居民做了長達九年的調查研究發現,在排除其他因素的情況下,那些孤獨的老人死亡率和癌症發病率比正常人高出2倍。由此可見,老人所處的家庭結構與老人的心理狀況和身心健康有密切的關係。
    二、老年人在家庭中的作用
    要使老年人生活安排得好,心情愉快,老人在家庭中發揮作用如何是很重要的一個方面。老年人既是一家之主,對下輩起指導作用,起樞紐作用和參謀作用,又是家務勞動的主要承擔者。有不少老人在經濟上和事業上給後輩以支援,也是較爲普遍的現象。
    1.承擔家務勞動
    家務勞動是社會勞動的組成部分,離退休老人回到家裏,從事家務勞動是間接爲社會作貢獻。這種認識是社會學家們予以肯定的。但一般人認爲家務勞動瑣碎、繁重,而且又不被人重視。因此,有些老人是被動地承擔家務負擔,如買菜、做飯、看孩子,心理上產生煩躁不安、不耐煩、不甘心的情緒。另一些老人則不然,把買菜、做飯、看孩子作爲樂趣,有興趣、有勁頭,心安理得地爲子女服務,同時認爲是爲社會服務。這對老人身心健康有益無害,而且可以促進家庭和睦。當然,這裏是指老人力所能及的家務勞動。
    2.對後輩的經濟支援
    給予後輩經濟支援,只有一部分老人才能做到。據哈爾濱市社會科學研究所對離休幹部的調查,離休幹部月收入平均值比他們家庭月人均收入高出一倍多。在這樣的家庭裏不是子女贍養老人,而是老人補貼子女。有一個調查表明:經常補貼子女的老人佔24%。
    3.對後輩的期望、教育與事業上的支持
    父母對子女的期望、教育與事業上的支持,對子女的成才和前途是重要的一個因素。父母對後輩的期望與教育,並不是到老年纔有的,而是孩子一出生就有的,只是到老年期對子女的期望與教育有不同的特點。如果說過去父母對子女的希望主要表現在學習方面,到了老年,父母殷切希望的是他們在工作中責任心強,能取得成就,與領導和同事的關係好,並希望得到提拔與重用。因此,往往千叮萬矚,關心備至。然而,老年人的這種心意往往不被晚輩所理解。有一些老年父母對子女的內心期望不表現出來;實際上,他們對子女的期望藏在內心,子女也能心領神會。從期望理論看,父母的期望不宜過高,過高會帶來相反的效果。
    除此以外,老人多年建立起的社會關係和積累的寶貴經驗,也可以給予子女事業上的一定的支持。
    三、老年人的家庭關係
    所謂家庭人際關係,是指家庭成員之間的相互關係。家庭關係是一種特殊的社會關係,主要是由婚姻關係和血緣關係構成的。和睦的家庭關係是社會穩定和進步的必要條件。是社會安定團結的重要因素。處理好家庭中的人際關係也是老年人的一大幸福和樂趣。
老年人如何處理好家庭人際關係呢?
    1.老年夫妻關係
    老年夫妻情感深,似乎不受文化與職業的制約。哈爾濱社科所在全市離休幹部中進行調查,發現同配偶和諧的佔59.1%,關係一般的佔18.2%,偶有口角的佔10.5%,經常爭吵的佔3.2%。天津對退休工人的調查表明,與老伴情感深厚的佔61.6%,感情不好的只有2.4%。從以上數字看,老年夫妻感情不好的是極少數,雖是極少數,也仍值得重視。人到老年,朝夕相處的不是別人,正是配偶。如果夫妻不和,經常吵架,對老人的心情和健康影響很大。因此,老年人要有意識地處理好夫妻關係。
    周恩來和鄧穎超同志根據親身體驗總結出處理好夫妻關係的“八互”原則是:互敬、互愛、互信、互幫、互慰、互勉、互讓。老年夫婦如果按照以上這些原則相處,就可避免爭執。要體諒對方,不要指責;要照顧對方,不要只顧自己;要善於忍讓,不要爭強好鬥;要善於控制自己的情緒,不要隨便發脾氣。
    2.父母與子女的關係
    據調查,我國老年人在兩代關係上大多數是和諧的親密的。子女對父母態度好,家庭氣氛就融洽;對父母態度一般,家庭氣氛也就一般。在自覺晚境不佳的老人中,兩代關係不好的最多。寧願早死的老人中,晚年喪子的不幸遭遇者不少,白髮送黑髮,對老人來說,是非常痛苦的。兩代人關係如何,當然會影響老人對生活的滿意程度和老年期的適應。
    老人與子女同居的家庭多數很和諧,但也有矛盾重重、爭吵不休的。有些老人對子女非常失望,似乎自己對教育子女無能爲力,有孺子不可教的心理,希望國家對青年一代加強尊老的道德教育。有一位老人說:“我現在有一種變態心理,希望子女不要長大,因爲越大越不聽話。尤其在結婚後,似乎失去了孩子。”在這種情況下,做父母的就應想得開一些,要求子女老像小時候那樣離不開父母,這是不現實的。有的人說:“孩子小時候,父母在他們心裏是第一位;長大成人找到了配偶,父母就降到第二位;生了孩子,父母就降到第三位了。一代一代都是如此。”明白這個規律,老年人就會心安理得了。哲學家羅素說:“老年人對孩子不要過分依戀,才能度過美好的晚年。”他還說:“當你給他們某種物質幫助時,像給他們一些錢,給件上衣什麼的,你一定不要指望他們會感謝你。”
    在社會變革比較劇烈的時候,由於價值觀、道德觀、生活經歷、生活方式和要求等的不同,兩代人的矛盾比較尖銳,這就需要雙方溝通思想,談談心,討論一些問題。父母要循循善誘地擺道理,要耐心聽取不同意見,吸取合理的意見,達到思想認識上的一致。
    婆媳關係與嶽婿關係處理的好壞,直接影響家庭的和睦。人們常說:“婆媳和,全家樂。”造成婆媳、嶽婿間;中突的原因很多,如價值觀念、生活習慣、爲人處世態度等的不同,家庭瑣事、經濟問題等等。還有一個原因是比較微妙的,這就是婆媳(嶽婿)並沒有血緣關係,卻要以血緣關係相認,在感情上沒有直接聯繫而是通過中介(兒子或女兒)聯繫起來。父母對兒媳或女婿應該有對子女一樣的感情,但事實上,媳婿不是自己從小撫養大,要做到這一點,是比較困難的。這個矛盾如何解決?據有的老人的體驗,爲了繼續愛自己的子女就必須愛媳婿,自己應注意調節情感,並且彼此忍讓、互相體諒。
    3.祖孫關係
    費孝通教授有一個比喻:父爲一點,母爲一點,父母聯成一個直線;有子女後,就可連成一個三角形,比直線要穩。這很形象地說明父母與子女的關係。我認爲:有了孫輩,三角形中間又加了一個點,兩代人都喜歡孫輩,孫輩成了這個三角形的中心,可以促進家庭的和睦。當然還要注意對孫子的教育,不能溺愛。對第三代的教育和生活護理往往與第二代不一致,會產生矛盾。這也是不能忽視的。
    老年人除了上述家庭人際關係外,還有與親朋的關係、同事、同學的關係、鄰里的關係。這些關係的調適,要受人際吸引的因素制約。老年人由於行動不便,鄰里關係的和睦顯得特別重要。與鄰居相處,應該樂於相助,視同親友。
還有社會心理學家指出,個性特徵會影響人際吸引。例如老年人的個性類型會影響老年人人際關係。成熟型或健康型的老人,以科學態度理解現實,以積極的措施面對現實,不固執己見,善於調節與控制自己的情緒,保持樂觀,可促進人際吸引。憤怒型或攻擊型的老人性格粗暴,唯我獨尊,則有礙於人際吸引。老年人應針對可能出現的個性變異,注意改善不良個性,增進人際吸引,與他人友好相處,會增加生活樂趣。
  總之,老年人要儘快適應離退休生活,妥善處理人際關係,保持家庭和睦,這就是老年人的幸福和樂趣,就能提高適應能力,就會延年益壽。

 

選摘自《健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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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第1樓 熱心網友 2014-11-08
打官司的時候也要請律師,你應該直接去律師事務所進行諮詢把情況和他說清楚,律師會告訴你所有步驟並指導你如何進行維權。
第2樓 熱心網友 2014-11-08
第一,你要收集證據,證明老人結婚後有大部分的財產還債務是他還清的,但是話又說回來,結婚後債務也成了夫妻共同債務。第二,起碼你尋求法律的幫助是對的。離婚後基本上是財產對半分,但是也有別的情況,現在老人所處的情況不算在內。第三,我覺得你因該去諮詢法院或者律師。這樣要比在這裏說的更準確。
第3樓 熱心網友 2014-11-08
像你說的這種情況就麻煩了,我個人認爲兩老人如果沒有財產公證的話,那隻能認爲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的話就只能按現有的財產進行分割,也就是說各得一半,至於這個丈夫做了多大的貢獻,不能算在內,只能算是奉賢,前提是在登記的情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