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寶寶都該查聽力

時間: 2011-06-29

我國有聽力殘疾人2780萬,其中0~6歲聽障兒童約13.7萬,每年還新增聽力殘疾兒童2.3萬。聽力損失如果不能及時發現和干預,不僅會導致聾啞、言語發育遲緩,還會造成兒童情感、心理和社會交往等能力的發育遲緩,給家庭和社會造成沉重負擔。新生兒聽力篩查有無創的方法,可以在孩子出生後48小時就及時發現聽力障礙。

  篩查方法快速簡便

  目前,新生兒聽力篩查的常用方法有耳聲發射法(OAE)和自動聽性腦幹反應法(AABR)兩種。根據設定的篩查標準,就可以把有聽力損失的新生兒篩查出來,之後再進行進一步的確診。

  對正常出生的新生兒要進行兩個階段的篩查,出生後48小時至出院前完成初篩,沒有通過的新生兒和漏篩的人要在42天進行雙耳復篩。如果復篩還沒有通過,要在出生後3個月齡內轉診到指定的聽力障礙診治機構接受進一步診斷。對於在新生兒重症監護病房(NICU)的新生兒,出院前要進行自動聽性腦幹反應篩查,未通過者直接轉診至聽力障礙診治機構。對於具有聽力損失高危因素的新生兒,即使通過聽力篩查,仍應當在3年內每年至少隨訪1次。在隨訪過程中懷疑有聽力損失時,應當及時到聽力障礙診治機構就診。對於確診爲永久性聽力障礙的患兒,應當在出生後6個月內進行相應的臨牀醫學和聽力學干預。

  助聽器應該何時配

  針對不同性質、不同程度的聽力障礙應採取不同的康復手段。一般來講, 確診爲重度或極重度的感音神經性聽力損失的患兒,建議在出生後3個月開始選配助聽器;中度聽力損失者,建議6個月齡時開始選配助聽器;部分中度及輕度聽力損失的小兒,隨訪至8~10個月,確定爲永久性聽力損失後,建議選配助聽器。

  所有佩戴助聽器的患兒,均應定期進行聽覺及言語康復訓練,並定期進行聽力和言語發育評估。對康復效果欠佳的重度或極重度感音神經性聽力損失患兒,建議1歲左右進行人工耳蝸植入手術,術後繼續進行聽覺言語康復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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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些問題可導致小兒聽力損失

  與新生兒聽力損失密切相關的高危因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耳聾家族史,宮內感染,顱面部畸形,早產或極低體重兒,新生兒嚴重窒息、嚴重黃疸,母親濫用藥物(如慶大黴素)和酒精,母親患有糖尿病,染色體異常,以及一些與感覺神經性或傳導性耳聾有關的綜合徵等。有的孩子因嚴重疾病而長時間住新生兒監護病房,也可出現遲發性或進行性聽力損失。

  此外,有些孩子在出生時並無聽力損失,但由於各種後天因素,如感染(腦膜炎、腮腺炎)、外傷、使用耳毒性藥物等也可出現聽力損失。                                                                                                                   中國聾兒康復中心主任醫師 孫喜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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