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何要進行新生兒聽力篩查

時間: 2012-05-12

       聽力障礙是最常見的出生缺陷。正常新生兒嚴重聽力障礙發生率爲1~3(千分),在重症監護病房搶救的新生兒聽力障礙發生率則高達22.6%。其致殘比例超過任何常見的先天殘病,現有實行篩查的先天性甲狀腺功能低下爲0.2(千分),苯丙酮尿症爲0.1(千分).輕度聽力障礙損傷的發生率更高。因此對所有活產出生的新生兒都應進行聽力篩查。

      聽力正常的嬰兒一般在4~9個月,最遲不超過11個月出現呀呀學語,而嚴重聽力障礙的兒童由於缺乏語言刺激環境,在語言發育最重要和最關鍵的2~3歲內不能建立正常的語言學習,重者導致聾啞,輕者導致語言和言語障礙,社會適應力低下,注意力缺陷和學習困難等心理行爲問題。因此,早期發現,早期干預,是有效預防聾啞和語言發育障礙的關鍵。如果有聽力障礙的兒童在出生6個月內被及時發現,可以使用助聽器等人工方式幫助孩子建立必要的語言刺激環境,減免對於語言發育的損害,從而做到聾而不啞;反之,將會影響到患兒一生的健康和幸福,給家庭和社會造成很大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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