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力危機”應防患未然

時間: 2011-04-11

  1000個寶寶裏,就有3至5個孩子有聽力方面的問題,所以家長切勿以爲“聽力危機”離自己的寶寶很遠,平常就要隨時密切觀察寶寶聽力語言發展的情形是否正常,多懷疑永遠比輕忽更恰當。

  曉雲是2個孩子的媽,老大幼年相當神經質,只要半夜稍有動靜就會啼哭不止,所以曉雲逢人就誇讚現在3個月大的老二乖:“就算打破了玻璃杯,他都照樣乖乖睡覺,真是貼心的寶寶!”直到有一天,當醫師的朋友告訴她,這可不是好現象,也許是聽力受損的症狀,應該趕緊去作新生兒聽力篩查。

  寶寶不是沉默寡言,而是他聽不見!

  隨着生活環境的惡化,新生兒聽覺出現異常的比例越來越多,1997年中國臺灣省立婦幼衛生研究所針對3至4歲的兒童聽力篩查結果顯示:有0.3%的兒童輕度感音聽障,1998年則高達0.9;而2004年針對中國臺灣基隆地區寶寶園學童聽力篩查,結果竟然有高達29.7的學齡前兒童未能過關,由此可見臺灣地區兒童聽力受損的嚴重性。

  雖然寶寶聽力異常的比率逐年攀高,但因寶寶不會自主表達,家長往往忽略了寶寶的聽力障礙。臺灣地區新生兒只有不到5接受聽力篩查,由於篩查比率偏低家長髮現自己的孩子聽力異常時,往往已經超過4歲,錯過了寶寶2歲以前的“語言發展最佳期”,而家長忽視的原因是他們覺得寶寶仍然“聽得到”。事實上,就算只是“聽不清楚”,輕度的聽障對寶寶的學習仍然有不良影響。有些家長直到孩子已經上寶寶園、上小學之後,發現孩子講話結結巴巴、或是注意力不集中,還怪孩子不乖巧,後來經過檢查才知道孩子原來是因爲輕、中度的聽障,無法跟一般小朋友一樣。

  聽障不僅會影響寶寶語言學習及與外界溝通的能力,也會造成日後對於認知、社會及情緒方面之不協調,負面的影響甚至會持續到10歲左右。所以,如果懷疑寶寶有聽力方面的問題,美國國家衛生院建議應該在3個月前進行各項篩查、診斷,並在6個月大時開始治療及復健計劃。

  我的寶寶該去檢查嗎?

  新生兒聽障分爲兩種,一種是先天的“感音性聽力損失”、另一種則是後天的“傳導性聽力損失”。“感音性聽力損失”大多是先天的,無法以藥物治療,只能採用聽覺復健療法;後天的“傳導性聽力損失”如果發現得早,可經過耐心的藥物治療而痊癒,否則會導致聽力損失加重,一樣必須接受康復治療。

  所以不管寶寶有沒有家族遺傳史,爸爸媽媽最重要的是作好初步把關的動作,以下是10個聽力異常寶寶的高危險羣指標,如果符合任何一項,就要趕快帶他去作檢查。

  1、父、母親任一方有聽障家族史。
  2、母親懷孕時曾感染德國麻疹、疤疹、梅毒或其它病毒性疾病。
  3、新生兒膽紅素過高需換血者。
  4、頭、頸部有先天性畸形,包括顏面骨狹小、兩眼珠不同顏色、額頭有一撮白髮等。
  5、出生體重低於1500公克。
  6、周產期有缺氧現象。
  7、感染細菌性腦膜炎。
  8、曾長期使用抗生素超過2周。
  9、氣管內管使用超過一週等。  
  10、曾有中耳炎病史。

  其中第10項要特別注意,寶寶因耳咽管發育尚未完全,不能充分通氣、排泄等,容易罹患急性中耳炎,這也是造成學齡前兒童聽力損失最常見的原因。中國臺灣馬偕醫院耳鼻喉科主治醫師林鴻清表示,新生兒先天性單側聽障的機率約千分之三,但到了3至4歲的學齡前兒童,聽障比率卻攀升至2%,有很大一部分是後天性因素所造成的。

  而寶寶不會明確向大人表達“耳朵痛”的訊息,因此如果他不斷用手拉扯、摩擦耳朵,或是不明原因發燒不退,就必須懷疑可能罹患中耳炎,要儘快請耳鼻喉科醫生檢查。

  除了這些高危險羣指標之外,根據一項1994年的研究顯示,也有25%至50%的嬰兒未擁有任何一項危險因子,卻仍然出現聽力異常,因此家長平常也要觀察寶寶對外界聲音的反應、或是語言發展,如果語言發展遲緩,有可能是聽力或是智力出現異常。

  我的寶寶適合哪種檢查?

  一般人常以爲新生兒聽力未發育完成,不適合作聽力篩查,事實上正常的寶寶一出生後就可以聽見聲音,因此出生48小時候就可以開始作聽力檢查,而不同的年齡適合不同的篩查方式:

  1、寶寶最重要的是偵測出神經性聽障,所以耳聲傳導聽力檢查(Otoacoustic Emission,簡稱O.A.E)和聽性腦幹反應檢查(Acoustic rainstem-Reflex,簡稱A.B.R.)。

  2、4到6歲的學齡前幼童可採用純音聽力檢查(Pure tone audiomrtry),又分爲行爲觀察聽力檢查及遊戲聽力檢查,由專業聽力師執行及操作。

  3、如果以上的檢查未過關,就可以執行聽阻聽力檢查(impedance audiometry),以進一步瞭解是否有中耳疾患的發生。

  新生兒聽力檢查所常採用的耳聲傳導聽力檢查(O.A.E)和聽性腦幹反應檢查(A.B.R.),在檢查前應將寶寶的頭、臉部清潔乾淨,並在檢查30-60分鐘前餵奶,而後使他安靜入睡,在安靜狀態下,以免干擾檢查之正確性;至於適用於學齡前兒童的純音聽力檢查,由於需要兒童主動反應,因此應選在精神狀態良好的時機進行。

  林鴻清表示,輕、中度聽力損失的嬰寶寶若在6個月大時開始聽能復健,之後的知覺語言能力的發展和正常嬰寶寶完全一樣,但若晚於6個月後才發現,就可能造成語言發展遲緩。

  [結語]

  雖然臺灣地區目前尚未實行全面新生兒聽力篩查,但站在早期篩查、早期療育的立場,醫師會建議家長及早爲寶寶作聽力檢查。寶寶聽力保健有所謂的“136”口號,就是“1個月內作篩查、3個月內作確診、6個月開始治療”,才能確保寶寶的語言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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