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宮內膜癌的孕激素治療

時間: 2011-03-01

    多用於手術或放療後復發或轉移的病例,也用於腺癌分化好、早期、年輕、需要保留生育功能的患者。孕激類藥物作爲綜合治療的一個組成部分,值得推薦。孕激素還可降低術後陰道複發率,故還可廣泛地應用手術後或放療後的輔助治療。

   孕激素治療子宮內膜癌的作用機制,目前認爲是直接作用於腫瘤細胞,使其從惡性向正常子宮內膜轉化,抑制癌細胞DNA和RNA的合成,減少分裂,從而抑制癌細胞的繁殖,最後腫瘤被增生或萎縮的內膜所代替。

   常用藥物有:醋酸甲孕酮(medroxy progesterone acetate)、醋酸甲地孕酮(megestrol acetate)、17-羥已酸孕酮(17-OH progesterone caproate)、和18-甲基炔諾酮(norgestrel)等。

   甲孕酮:又名安宮黃體酮。短效可供口服;長效(depo-provera)用於注射,200~400mg,肌注,每週2次,用3~6個月,或用至12周後改維持量200mg/d。口服較少應用,通常爲開始5~6周,每週至少口服3mg,以後400mg/d,長期服用。

   甲地孕酮:商品名婦寧片,40~160mg/d,口服12周後,改維持量500mg,每週2次。

   已酸孕酮:500mg/d,肌注,每日1次,12周後改500mg,1周2次,共6個月。

   孕激素類藥物治療內膜癌的客觀療效在30~35%,持續緩解以至痊癒約90%。

   孕激素類藥物爲非細胞毒性藥物,安全性高,而毒性很少。常見的副反應有輕度水鈉瀦留和消化道反應,其他可有高血壓、痤瘡、乳腺痛等,0.6%可有過敏反應,但無1例造成死亡。對心、肝、腎功能有損害者宜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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