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家庭在中國社會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對個人的成長和社會的穩定與發展起着舉足輕重的作用,因此,關於家庭人際關係的研究就成爲中國人際關係理論和實證研究中的一個重要內容,頗具中國特色。
1.家庭人際關係的一般理論潘允康(1983)指出,家庭中的人際關係和互動行爲,不僅決定了家庭在社會中的特殊地位、結構和功能,家庭的變遷和生命力,而且和每個人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他從家庭中分子數目、家庭人際關係的層次和序列、家庭中分子的生理和心理、家庭所處的社會環境四個方面對家庭人際關係進行了分析。他認爲,家庭關係的位置不僅是由家庭分子的生理需求所決定,還決定於其心理(包括人的思想、道德、品格、性情、趣味、愛好等)及對自己在家庭中所擔任角色的認同和對家庭責任、義務承擔的情況。他進一步分析了影響家庭人際關係的主要因素:物質和精神的因素,自然和社會的因素,政治、經濟和法律的因素。他還指出,國外一些研究者認爲家庭分子的數目和人格因素是影響家庭人際關係的主要因素,忽略了家庭內部由家庭分子的層次和序列決定的家庭結構和家庭的外部因素。時蓉華(1995)對上海800多名市民進行抽樣調查,得出結論:在家庭結構問題上顯示出“代溝”和性別差異,男性老年人傾向於“三代同堂”的大家庭,而年輕女性則傾向於核心家庭;大家庭的最大優點是“相互照顧”,最大不足是因“思想觀念不同”容易發生摩擦;小家庭的最大優點是雙方“客客氣氣,減少矛盾”,最大不足是雙方都顯得“冷清孤獨,缺乏溫暖”。
並且提出:
(1)小家庭比大家庭更容易處理好人際關係。人數越多,人際關係越複雜。
(2)小家庭能避免婆媳之間的直接矛盾,而婆媳矛盾是中國傳統的、特殊的、較難解決的一個問題。
(3)家庭核心化發展傾向適應了中國生產力發展趨勢的要求。
(4)若具備大家庭的條件,如心理上雙方願意、物質上住房寬敞、經濟富裕等,可以認爲“三代同堂”仍然不失爲理想的家庭模式。(5)在現階段,中國大陸實行獨生子女政策,“三代同堂”的可能性充其量只有50%。
(6)提倡“分而不離”的網絡式住房建設。朱貽庭(1998)從現代家庭倫理與傳統親子、夫妻倫理的現代價值的角度,對中國現代家庭人際關係進行了分析。他指出,在中國,由傳統家庭向現代家庭的轉型,首先表現爲宗法型家庭結構的瓦解,這一變革已基本完成。現在正進行的是第二輪的家庭結構變革,即由主幹家庭向核心家庭的轉變。這一變革的直接結果是家庭中心由父子關係向夫妻關係的偏移,而生育制度的政策性規範使獨生子女逐漸普遍化,又造成了家庭重心的下移。這一結構性的變革,必然造成原來的縱向倫理關係的移位,出現了“代際”關係的危機,即親子關係的疏遠和“孝親”觀念的淡化。在上海市婦聯1996年進行的問卷調查中,認同“百善孝爲先”的僅爲25.55%,就是一個明證。他指出,不能按照西方社會所通行的父母對子女的單向義務的法律———倫理模式來重構我國代際和親子關係,因爲國家還不可能提供保障老人生活需要的社會經濟條件。根據我國的國情,重要的還是重構親子倫理關係。他指出,中國傳統家庭倫理的“雙向義務”結構是調節家庭成員關係的基本模式和倫理機制。年至改革以前,家庭職能減少,家庭的規模變小,親屬關係的重要性降低(郭於華,1994);改革以後,由於親緣關係容易信任,基於同一祖先基礎的血緣關係具有天然的感情聯繫,非但沒有疏離、弱化,反而得到加強(王毅萍、崔樹義,1991)。
心理諮詢師:家庭人際關係
時間: 2015-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