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院患者由醫師根據病情決定護理等級並下達醫囑,分爲Ⅰ、Ⅱ、Ⅲ級護理及特別護理四種。護理人員要在患者牀頭牌內加放護理等級(按省衛生廳《醫療護理文書規範》要求)標識。
2、特別護理
1)、病情依據:
(1)病情危重、隨時需要搶救和監護的患者;
(2)病情複雜的大手術或新開展的大手術,如臟器移植等;
(3)各種嚴重外傷、大面積燒傷。
2)、護理要求:
(1)設專人護理,嚴密觀察病情,備齊急救藥品、器材,隨時準備搶救;
(2)制定護理計劃,設特別護理記錄單。根據病情隨時嚴密觀察患者的生命體徵變化,並記錄出入量;
(3)認真、細緻地做好各項基礎護理,嚴防併發症,確保患者安全。
3、一級護理
1)、病情依據:
(1)重病、病危、各種大手術後及需要絕對臥牀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
(2)各種內出血或外傷、高燒、昏迷、肝腎功能衰竭、休克及極度衰弱者;
(3)癱瘓、驚厥、子癇。早產嬰、癌症治療期。
2)、護理要求:
(1)絕對臥牀休息,解決生活的各種需要;
(2)注意思想情緒上的變化,做好思想工作,給予周密細緻的護理;
(3)嚴密觀察病情,每15~30分鐘巡視一次,定時測量體溫、脈搏、呼吸、血壓,根據病情制定護理計劃,觀察用藥後的反應及效果,做好各項護理記錄;
(4)加強基礎護理,定時做好口腔、皮膚的護理,防止發生合併症;
(5)加強營養,鼓勵患者進食,保持室內清潔整齊、空氣新鮮,防止交叉感染。
4、二級護理
1)、病情依據:
(1)病重期急性症狀消失,特殊複雜手術及大手術後病情穩定,行骨牽引、臥石膏牀仍需臥牀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
(2)年老體弱或慢性病不宜過多活動者;
(3)一般手術後或輕型先兆癲癇等。
2)、護理要求:
(1)臥牀休息,根據患者情況,可在牀上做輕度活動;
(2)注意觀察病情變化,進行特殊治療和用藥後的反應及效果,每l~2小時巡視1次;
(3)做好基礎護理,協助翻身,加強口腔、皮膚護理,防止發生合併症;
(4)給予生活上必要的照顧。如洗臉、擦身、送飯、遞送便器等。
5、三級護理
1)、病情依據:
(1)輕症、一般慢性病、手術前檢查準備階段、正常產婦等;
(2)各種疾病術後恢復期或即將出院的患者;
(3)可以下牀活動,生活可以自理。
2)、護理要求:
(1)可以下牀活動,生活可以自理;
(2)每日測量體溫、脈搏、呼吸兩次,掌握患者的生活,思想情況;
(3)督促患者遵守院規,保證休息,注意飲食,每日巡視兩次;
(4)對產婦進行婦幼衛生保健諮詢指導; (5)進行衛生科學普及宣教工作,提高患者自我保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