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卒中康復治療的基本觀點和實施

時間: 2011-03-10
[日期:2008-03-01] 來源:黃公山人  作者:黃如訓 [字體:大 中 小]

急性腦血管病,尤其是腦卒中,以其高患病率、高死亡率、高致殘率備受各方的關注。近三十年來,神經科學的迅猛發展,尤其是影像學、分子生物學等技術在腦血管病診治中的應用,加深了對腦卒中病理機制的認識,提高了診斷水平,並拓寬了治療的領域。然而,在臨牀治療上(尤其是腦血管病的急性期)仍有許多疑難問題,至今尚未形成一種公認的、普遍適用的療法。儘管經過多方面的努力,腦卒中的死亡率有所下降,但致殘率依然甚高,成爲人類致殘的主要原因。大量的研究和長期臨牀實踐證明,康復治療對減少腦卒中的致殘有重要作用,是效果好又安全的方法,此點已成爲大家的共識。

國外早已重視腦卒中的康復,經過長期的臨牀實踐,開創了不少新方法,並編制出多種“指南”,有很強的指導性和實用性,使康復更加規範,滿足了客觀需求。另外,日益重視並不斷加強採取多種措施,展開全方位的研究,更加凸現康復在腦卒中治療中的地位。我國腦卒中康復起步較晚,經過努力,近年來有迅速發展,但與國外相比仍存在較大差距。因此,必須結合我國的實際,虛心學習先進經驗,分析存在的問題,深人研究,開拓符合客觀又具有特色的我國腦卒中康復新局面。

長期的臨牀實踐證明,採用何種具體方案,必須依據疾病的客觀實際,進行辨證的分析,採用針對性強的措施,才能獲得良好的效果。已往的實驗研究,尤其是在腦保護方面,積累了大量的資料,儘管不斷有新發現,但仍然未能擺脫“動物實驗有效,臨牀未能證實”的尷尬局面。深人分析這種現狀,結合臨牀觀察和實驗研究,使我們深刻體會到,在腦卒中的臨牀和實驗研究中,尤其是卒中治療方面,必須樹立明確的基本觀點,才能不斷提高認識水平,指導實踐,獲得良好的效果。

1 腦卒中康復治療的基本觀點

1.1 腦卒中的治療需遵循個體化治療原則

腦卒中可有多種病因及病理機制,卒中竈的部位、大小及側支循環代償能力等也有個體差異,造成了腦功能損害程度不一及臨牀表現複雜多樣。因此,腦卒中不是單一疾病,更非綜合徵,而是包括不同的病因、病理損害、臨牀表現及轉歸的一大類疾病的總稱。另外,臨牀藥理研究反覆證實,機體與治療藥物或療法的相互作用,表現出同一種治療在不同患者之間的效果很不一致,基因多態性成爲個體療效差異的重要原因之一。由此可見,在進行治療時,不可能通用一個模式,必須根據病因、病理、臨牀表現等具體情況,對每個患者採用針對性強的方案及措施,纔有可能取得較好的效果。在臨牀實踐時,特別要注意下列幾個方面:

1.1.1 分型治療:腦卒中有多種不同的臨牀病理類型,治療時應注意分型。最重要的是梗死竈或血腫的部位、大小等,如大的梗死或血腫與腔隙梗死或小量出血,其治療方案及措施都有顯著不同。

1.1.2 分期治療:任何一種腦卒中均有病理損害的動態過程,主要是形態結構改變及病理生理變化,有一個明確的變動過程,成爲分期治療的依據或基礎。溶栓時間窗是最典型的代表,事實上其他方法也均存在治療的最佳時點,因而,治療時窗可能更爲確切,是分期治療的核心。

1.1.3 病因治療:去除病因是十分重要的治療,應重視對因施治。多數卒中的病因不易根除,但也有查到原因而取得良效的,如螺旋體腦動脈炎所致的腦梗死,只有用特異性的青黴素治療,才能控制疾病發展,最終恢復功能。

1.1.4 治療重點的轉換:人體是一個複雜的系統,各器官間密切相關 內臟功能的完整,爲保持正常腦功能提供重要基礎。因此,在腦卒中整個治療過程中,必須注意內臟功能的良好穩定,治療重心需隨個體腦及內臟的變化而轉移。

這個基本觀點,必須貫徹於腦卒中治療的全過程,因此,在進行康復治療時,同樣也應該根據病因、病理、臨牀表現等具體情況,對每例患者採用針對性強的方案及措施。

1.2 良好的腦血循環是所有治療的基礎,必須貫穿全程

腦結構複雜,代謝活躍,但缺乏能量儲備,要維持正常生理功能,要求有穩定的血循環。在腦部疾患時應重視保持良好的腦血循環,在腦血管疾病(尤其腦卒中)中此點表現更爲突出,是基於下列緣由:

腦血管的損害:引致卒中的病因均可損害腦血管,如腦動脈硬化、動脈瘤、動靜脈畸形、動脈炎等,都存在累及腦血管結構的病變。最常見的高血壓尚可出現小血管稀疏,糖尿病的腦微血管病變,以及血液成分或血流動力學改變致腦血管功能受損等,均可引起腦血循環障礙,即卒中前存在腦血循環受損,成爲治療中的重要環節。

卒中時腦血循環障礙:卒中發生後出現一系列腦血管結構及病理生理的變化。在受累責任血管區域內,閉塞或痙攣動脈的下游血管損害,以及卒中竈周圍的微循環受損,均可導致嚴重的缺血性損傷,是卒中的病理核心,成爲治療的靶點。血管再通複流、緩解動脈痙攣、減輕再灌注的血管損傷、改善側支循環和微循環等措施,成爲治療的重心。卒中病竈的鏡區及遠隔區,也常有相應的局部血流灌注減少,而卒中後腦血流自動調節功能障礙,更是加劇腦缺血的重要因素。此外,嚴重卒中繼發的腦水腫及顱內高壓,也可減低腦血流量。由此可見,卒中時除病竈或責任血管區域的嚴重血循環損害,尚存在其他部位的缺血,爲減輕缺血性損傷,應改善全腦的血循環。

總之,腦卒中急性期,有明顯的腦血循環障礙,是治療的主要目標,也是救治的核心。另外,患者進入恢復期後,由於原有的腦血管基礎病變未能完全改善,甚至病因或病理損害因素尚未能徹底消除或控制,腦血循環功能尚未恢復正常,因此在康復全過程中,應保持良好的腦血循環。適宜的腦灌注壓是良好腦血循環的基礎。良好的腦血流灌注壓是維持正常腦血循環的前提和基礎,因此,灌注壓在腦卒中的治療中是十分重要的。腦卒中患者常存在不同程度的腦血流自動調節功能障礙,使腦血流灌注壓較難穩定,而目前對灌注壓檢測手段非常有限,臨牀大多通過血壓來推測,故血壓調控成爲維持腦血循環的重要措施,可以說調控血壓是最重要且有效的治療,一切康復措施都應不影響血壓及腦灌注壓的穩定。

2 腦卒中康復治療的辨證實施

腦卒中的病因、發病機制、病理、臨牀等的複雜性,在治療上有衆多的方法,然而,具體實施時還必須根據患者的臨牀病理情況,深入分析,選用針對性強的措施,才能取得良好效果。客觀事實說明,在腦卒中的治療(包括康復)過程中,必須有正確觀點指導並在臨牀實踐時辨證實施。

2.1 重視治療的作用靶點、機制、時窗

目前應用於臨牀的方法甚多,但療效不一,其中重要原因是這些措施對側支循環(尤其是腦卒中竈的微循環)的影響,以及在不同臨牀病理類型中的作用大小等,缺乏可靠的判斷。我們應加強這些方面的觀察和研究,以便科學的評價這些治療措施,使治療更具針對性和主動性。同時,必須加強研究康復治療的神經機制,尤其是大腦結構和功能變化的機制,才能較好地指導實踐,提高療效。

腦部結構功能損害同康復緊密關聯的是神經可塑性,涉及再生、重組、替代等多種機制。我們必須考慮卒中類型、腦損害程度及機制,來選擇利於神經功能恢復的康復措施。對不同卒中類型採用針對性強的方法,才能取得最佳效果。此外,與溶栓治療有明確的時間窗一樣,各種治療方法也存在使用的最佳時機。在進行康復時,也應注意疾病處於哪個階段,何時介入及用哪種措施,纔是最合理的,即康復也應注意治療時窗。由此可見,進行康復時應依據患者客觀情況,特別注意治療的靶點、作用機制、治療時窗等來選用緊密相關的方法,纔能有更好的效果。

2.2 在實施中需處理好幾個關係

目前卒中的許多治療都強調遵循有循證醫學支持的“指南”或規範化的方案,在康復治療中也必須重視。在實施過程中要注意處理好下列幾個的關係。

2.2.1 處理好羣體與個體的關係:“指南”所依據的大多數臨牀試驗(包括有循證醫學依據)是反映羣體的結果,有重要的指導作用。然而在13常醫療工作中是面對每個具體患者,要達到最有效的實施,必須進行辨證思維,來制訂符合客觀實際、及時、針對性強的個體化方案。

2.2.2 處理好效益與安全的關係:任何一種治療都有其發揮作用的主要機制、靶點,優勢與侷限性,尤其是效益與安全存在較大的差異,在實施時認真權衡利弊。重視選擇良好效果的療法,更要注意安全性及防止或減少副作用,嚴格掌握適應證及禁忌證。

2.2.3 處理好原則性與靈活性的關係:“規範化”主要是就總體方案而言,在具體實施時則需根據客觀實際來靈活應用。如卒中單元需因地制宜,視條件、設備及技術水平而定,其核心是用較好的組織措施、整合或優化醫療資源,及時地實施針對性強的個體化治療。同樣,在面對每位患者時,常因病情變化,如內臟功能障礙或者併發症的情況來改變治療重心或程序,這就顯示了靈活性的重要。

2.2.4 處理好遵循規範與積極探索的關係:“指南”在總體起指導、規範化的作用,應嚴格遵循。在臨牀實施中,還需注意觀察、探索,如方案制訂及選擇、療程、效果等隨病因、年齡、內臟功能狀態、臨牀病理類型而有差異,需不斷積累資料,總結經驗,作爲補充修改“指南”的依據。

總之,在腦卒中康復治療中必須有基本觀點進行指導,而具體實施時,要理念清,肓點少,多思考,重視實踐,不斷總結經驗,才能提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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