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硬化腹水臨牀路徑

時間: 2011-07-03
1.符合肝硬化失代償期診斷標準:包括肝功能損害、門脈高壓的臨牀表現、實驗室檢查及影像學檢查。

2.有腹水的體徵和影像學結果:腹脹、腹部移動性濁音陽性等;腹部超聲或CT檢查證實存在腹腔積液。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消化系統疾病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實用內科學(第12版)》(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及《2004年美國肝病學會肝硬化腹水的治療指南》等國內、外臨牀診療指南

1.一般治療(休息、控制水和鈉鹽的攝入)。

2.消除病因及誘因(如戒酒、停用有損肝功的藥物、限制過量鈉鹽攝入等)。

3.藥物治療:利尿劑、白蛋白等。

(四)標準住院日爲10-14天。

(五)進入路徑標準。

(六)住院期間檢查項目。

1.入院後必須完成的檢查:

(1)血常規、尿常規、大便常規+潛血;

(2)肝腎功能、電解質、血糖、血型、凝血功能、甲胎蛋白(AFP)、HBV、HCV;

(3)腹水檢查;

(4)腹部超聲、胸正側位片。

2.根據患者具體情況可選擇:

(1)腹水病原學檢查,腹部CT或MRI,超聲心動檢查;

(2)24小時尿鈉排出量或尿鈉/鉀比值。

(七)腹腔穿刺術。

1.適應證:新發腹水者;原有腹水迅速增加原因未明者;疑似併發自發性腹膜炎者;

2.術前準備:除外合併纖溶亢進或DIC;

3.麻醉方式:局部麻醉;

4.術後處理:觀察病情變化,必要時補充白蛋白(大量放腹水時,應於術後補充白蛋白,按每升腹水補充8-10g白蛋白計算)。

(八)保肝及利尿劑的應用。

1.按肝硬化治療要求,選用保肝藥物。

2.利尿劑:呋塞米單用或聯合應用安體舒通。

(九)出院標準。

1.腹脹症狀緩解。

2.腹圍減小。

3.體重穩步下降。

4.無嚴重電解質紊亂。

(十)變異及原因分析。

1.出現併發症(如消化道出血、原發性腹膜炎、原發性肝癌、肝性腦病、肝腎綜合徵、肝性胸水等)轉入相應路徑。

2.合併結核性腹膜炎、肺部感染等轉入相應路徑。

3.頑固性腹水,需進一步診治,導致住院時間延長、費用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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