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股骨頭壞死認識上的誤區

時間: 2012-05-14

  股骨頭壞死是骨科常見疑難病,老百姓中間流傳股骨頭壞死是不死的癌症之說。在多年的臨牀實踐過程中發現很多患者對股骨頭壞死存在着認識上的誤區,從而導致了一系列不良後果.

  誤區之一

  股骨頭壞死的早期診斷與及時治療對股骨頭壞死的預後具有最重要的意義。因股骨頭壞死早期,髖關節內只處於無菌性炎症期,關節囊內充血、滲出、囊內壓增高、股骨頭處於缺血狀態,但股骨頭骨小樑尚未斷裂,股骨頭尚未塌陷畸形,炎變及壞死組織尚可修復,且不留任何畸形,故股骨頭壞死的治療貴在早期診斷與及時治療。凡可疑股骨頭壞死的病人均應按早期股骨頭壞死予以早期保守治療,如制動、避免持重、中醫藥內服外貼治療等。

  因此,我們認爲,股骨頭壞死如果能早期發現、早期診斷是可以治癒的,中晚期的股骨頭壞死通過科學正規的治療也可以達到臨牀治癒。即,病情不再發展,關節功能得以保留,避免了置換股骨頭的高額費用。

  這一治療的全過程包括血運恢復期,死骨吸收期,骨修復期,骨代謝期四個漫長的過程。

  誤區之二

  人工關節的使用壽命一般爲20-30年,這是在沒有出現感染、假體鬆動等合併症的情況下才會達到。因此做人工關節最佳的年齡爲60歲以上。但低於60歲的患者如果關節疾病確實嚴重,影響患者日常生活,爲提高患者的生活質量也可做,只是面臨更長時間的考驗。

  股骨頭壞死分爲四期,每一期都有相對應的治療方法,而股骨頭置換是對年齡較大的晚期患者纔會主張應用的治療方案。也是最後迫不得已的方法。但股骨頭置換術費用高,併發症多,使用期一般爲10年左右,很多患者因沒有進行科學治療而陷入重複換頭的深淵。目前,很多醫院或醫生紛紛開展了此項“高難手術”,並大肆宣傳股骨頭置換的好處,但實際上這種沒有嚴格遵守適應證的手術是一種過度治療。

  在醫學上有句經典的詞語叫“對症治療”,對於股骨頭壞死來說同樣如此。臨牀醫生應針對股骨頭壞死的不同時期,採用不同的治療方法,嚴格把握股骨頭置換的適應症,儘量減輕患者的經濟負擔及精神負擔,提高患者生活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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