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生優育之懷孕期間的用藥

時間: 2012-03-20

    在懷孕後兩週內,一般很難發現自己“有喜”了,這段“早早期”可謂安全用藥的“盲區”。故在準備懷孕期就醫,就要主動和醫生講明自己正準備要小孩的情況,使醫生在選取藥物時有所顧忌。

  有不少女性並不一定按照排卵期的規律排卵,發生額外排卵,可能在任何時候懷孕的情況。懷孕前三個月是妊娠早期,最容易受內外環境影響。有不少藥物,如激素、磺胺、四環素類等,對胎兒造成損害是明確的;對於作用不甚明確的藥物更要禁用。

    藥物的不良反應在整個孕期的不同時段,危害性是不同的。在受精後最初的兩週,即3~4孕周,若受精卵受到藥物影響可能有兩種結局。如果藥物嚴重危害了受精卵,導致它無法正常分裂、發育,就會在孕早期自然流產。另一種可能是,藥物並沒有對受精卵造成致命性傷害,受精卵就會通過超強的自我修復能力挽回損傷,並繼續發育成一個正常的胎兒。還有,受精後3~8周(即停經5~10周)是胚胎器官分化發育的關鍵階段,此時如果受到有害藥物的作用也可緻畸,因此這一段時間是緻畸高度敏感期。所以,一旦懷孕,用藥應格外謹慎。

    懷孕0-3周用藥:

  懷孕週數以最後一次月經的第一天算起。懷孕3周時實際的受孕週數爲1周。受精後2周內服用可引起畸形的藥物對受精卵有非常特異的修復能力。

  懷孕4-7周用藥:

  胎兒各器官的形成約在懷孕4-15周內完成,這個時期是藥物等最容易引起胎兒畸形的時期。 其中懷孕4-7周是胎兒各重要器官形成和分化的重要時期,是藥物等緻畸的絕對危險期。所以,從最後一次月經第一天算起,過了28天之後,準備懷孕的婦女用藥要特別謹慎。

  懷孕8-15周用藥:

  各器官在懷孕7周以前大致上都已經形成了,在其後到懷孕第15週末完成各個器官的發育。在這一時期的緻畸作用沒有懷孕4-7周時大,但胎兒發育的情況各不相同,爲了顧及到懷孕8周後仍有重要器官發育,或尚在成形,所以在這一時期用藥仍要慎重。此期是上顎及生殖器官的發育完善時期,用藥很容易引起上顎裂及生殖器管畸形。

  懷孕16-40周用藥:

  懷孕16周後,胎兒各器官大多發育完善,藥物等一般不再引起畸形。這一時期是胎兒各個器官功能進一步完善的時期,在這一時期應用那些引起胎兒畸形的藥物可能會引起某些器官的功能異常。所以整個孕期用藥都要慎重。 

    所以,我們得出的結論是--懷孕前一定要做要全面的體檢,爲寶寶提供一個良好的條件。一旦發生急性疾病,立即就醫,如何用藥一定要謹遵醫囑!不過,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切記----寶寶可以再生,老婆只有一個(這是我老公的至理名言,也是感動的我熱淚橫流的一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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