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大附兒院護理部護士分層次使用制度

時間: 2013-11-11

蘇大附兒院護理部護士分層次使用制度

1、根據護士的職稱、學歷、能力等多方面因素進行綜合評估和考覈後,對護理人力資源進行重新組合和分層次使用。

2、按照蘇大附兒院人事制度改革方案,通過競聘上崗,設立主管護士(三級崗),副主管護士(二級崗),護士(一級崗),其中三級崗的任職要保證高學歷、高職稱、高年制護士及專科護士的優先,設立各層次的年、月考覈標準,其考覈績點與績效津貼掛鉤。

3、成立護理單元護士分層使用“三級崗”考覈小組,督促完成各級崗位職責。

4、分層次考覈模式:對照年月考覈標準,護理部考覈科護士長,科護士長考覈護士長,護士長考覈三級崗,三級崗考覈二級崗,二級崗考覈一級崗。

5、年考覈內容:護理工作質量、護理服務質量、安全護理措施落實情況、科研教學。月考覈內容:臨牀護理質量、服務質量、勞動紀律。

6、每年召開各崗位護士座談會,本科護士座談會,合同制護士座談會,瞭解護士分層次使用情況,以便不斷改進考覈標準。

7、護理部鼓勵本科護士報考護理研究生,參與護理科研。

8、建立臨牀護理專家制度,培養專科護士如:造瘻口護士、血液腫瘤科專科護士(包括PICC、PORT的維護師)、新生兒護理專家、兒童哮喘護理專家、兒科急救(ICU)護理專家等。

蘇大附兒院護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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