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胎孕期(受孕至出生)心理保健

時間: 2013-06-02

1.受孕條件  人的生命始於男精女血的成功交媾,它是“天之在我者德也,地之在我者氣也,德流氣薄而生者也。故生之來謂之精,兩精相搏謂之神”(《靈樞·本神》)。天之德地之氣是生命孕育的大環境和物質準備,兩精相搏則是生命之旅的開始。中醫十分重視生命的孕育條件,在婚配、選種、交媾的時間環境等都頗爲講究,爲受孕妊子、良好胎教提供了前提保障。

中醫認爲個體的優劣差異在於“氣”的不同,即稟父母之氣之差異。稟氣又稱稟賦,即先天遺傳因素。《靈樞·天年》說“願聞人之始生,何氣築爲基,何立而爲楯……岐伯曰:以母爲基,以父爲楯。”《景嶽全書》說:“夫稟氣者,先天也……先天責在父母。”“先天強厚者多壽,先天薄弱者多夭。”優生之本,本於父母。對於孕育子嗣,必擇優婚配,保障夫婦雙方的健康情況,如《婦人良方》所說“兒欲求子,須先察夫婦有無勞傷痛疾,而依法調治,使內外和平則有子。”通過體檢而論婚,或宜或忌或緩,皆視其結果而定。對於重病體弱或大病初癒者,主張暫緩婚育,需經治療“待壯而婚”。

爲了好的子嗣,古人還認爲婚配要做到“同姓不婚”,以避免近親通婚,因爲“男女同姓,其生不蕃”,不利子孫。

對於交合的時間,古人認爲應“應期交合”纔有效。所謂“應期”,實指女值排卵之期,男在精盛之時。《萬氏婦人科》認爲,如能不失其候以應期交合則“結孕易,生子多壽”,反之則“胎難結,生子多夭”。在其種子歌中寫道:“三十時中兩日半,二十八九後須算。”這是對種子最佳日時推算法的概括。二十八九,是指月經週期,三十時中兩日半,當指排卵期中最佳受精時間。同時還應做到房事有節,才能“陽精溢瀉而不竭,陰血時下而不行,陰陽交暢,精血合凝,胚胎結而生育滋。”所以《廣嗣紀要》說:“求子之道,男子當益其精,女子當益其血,節之以禮,交之以時,不可縱也。”《景嶽全書》說:“凡寡慾而得之男女貴而壽,多欲而得之男女濁而夭。”足見“房事有節”的觀點,既合人之常情,又合養生之道,更合優生要求,值得提倡。

好的交會條件也是得到好的胚孕的基礎,如宋代《婦人良方·求嗣門·交會禁忌》“凡求子宜吉良日交會,當忌丙丁及弦望晦朔,大風雨霧寒暑,雷電霹靂,天地昏冥、日月無光,虹霓地動,日月薄蝕,及日月火光,星辰神廟,井竈圊廁,冢墓死柩之旁。若交會受胎,多損父母,生子殘疾夭枉,愚頑不孝。若父母如法,則生子福德智慧,驗如影響。可不慎哉。”同樣在《廣嗣紀要·協期篇》也有類似的記載:“男女動情,彼此神交,然後行之,則陰陽和暢,精血合凝,有子之道。”

古之倡導的這些優生思想與今人的科學優生理論是不謀而合的。

2.胎教  孕育得子,即行胎養。胎養即胎教,歷受重視。現代科學研究證明,胎兒在腹內已具有感覺等心理活動,胎教是有其科學依據的。

胎兒的發育全過程,唐代孫思邈按照月齡從形態等方面有比較詳盡的描述。其《備急千金要方》曰“妊娠一月始胚胎,二月始膏,三月始胞,四月形體成,五月能動,六月筋骨立,七月毛髮生,八月臟腑具,九月谷氣入胃,十月諸神備。”孫思邈這一見解爲現代胚胎學說的先聲。孕早期是胎兒初俱其形,細胞分化及器官形成階段。第3個月時胎兒不但能夠擺動自己的頭、胳膊和軀體,而且能夠使用原始的體態語言表達自己的好惡。5~6個月胎兒的觸覺就會十分發達,味覺也比較敏感。6個月開始,胎兒開始不斷凝神傾聽,對父母比較微弱的談話聲,胎兒也會全神貫注。7~8個月,胎兒意識萌芽,腦神經通絡發達,信息由腦接受後,通過神經末梢傳到身體各處。同時,腦皮質變得發達,對意識產生着支配作用,掌握思維、感覺、記憶。8個月時胎兒視覺開始敏感,對光線有一定體驗,9~10月胎兒就由原生質的一小點演變成具有複雜大腦神經組織及軀體的高級存在。同時,胎兒精神由無意識發展爲能夠記憶理解複雜情感與情緒的存在,到了“諸神備”的時候。因此,胎兒在身體內生長髮育10個月,全身各系統發育好壞及品性的初步決定,取決於孕婦給他創造的特殊的生活環境,比如物質環境與心理環境。因此要注意精神情緒,飲食攝納,起居勞逸,色慾房勞等,使胎兒出生後健康志聰,品性端正。

首先宜慎房事。《護胎心法》說:“婦人有孕,即居側室,不與夫接,方可彌月而生且無災無害。”故早孕期和妊娠後期的2~3個月內,須禁房事。其他月份可據情慎而爲之。有早產或流產史者,整個孕期均須嚴禁。

第二要調飲食。“養胎者血也,護胎者氣也。”而氣血之源在於胃氣壯實,飲食調和。爲此《逐月養胎法》主張孕婦宜“節飲食,無大飢,無甚飽,無食乾燥。”若飲食調養不善或營養缺乏,則易引起早產、流產、胎兒發育不良。或營養過剩,則易使胎兒生長過快,增加分娩困難。

第三要節制情志,和喜怒。胎嬰在腹,借母氣以生,母子呼吸相通,喜怒相應,一有偏倦,即致子疾。所以《產孕集·辨孕》強調“妊子之時,必慎所感……和其心志。”孕婦要善於控制感情,做到顏無憐色,口無惡聲,心無雜念。夫妻要恩愛,鄰里要和睦。並多觀賞名詩名畫,欣賞優美音樂。於是氣血和平而有益於胎兒的身體和智力的發育。

第四要調理性情、修身養性。婦女懷胎後,因生理上變化所引起的心理反應主要是性情的變化。胎兒借母氣以生,呼吸相通,喜怒相應,若有所逆,即致子病。故孕婦宜性情舒暢,遇事樂觀,喜怒悲思過度皆能使氣血失和而影響胎兒。《增補大生要旨》雲:“凡受胎後切不可打罵人,蓋氣調則胎安,氣逆則胎病。”《婦人祕科》雲:“受胎之後,喜怒哀樂莫敢不慎。”《傅青主女科》有“大怒小產”之說。《女科廣要》則指出:“焚燒名香,口誦詩書及古今篇誡,居處簡靜……彈琴瑟、調心神、和性情、節嗜慾、清庶事、則生善良、長壽、忠孝、仁義、聰慧而無疾。”

第五要適勞理、勞逸結合。《泰定養生主論》說“孕母宜起居運動不失其常,則易產而少疾。”示孕婦“勿登高,勿作力,勿疾行,勿側坐,勿曲腰……勿久,立勿久坐,勿久臥”的明訓。對行、立、坐、臥等體位的正確要求,對優生均有實用價值。

第六要儘量少用藥、謹慎用藥、避其毒藥。是指凡峻下、滑利、祛痰、破血、耗氣及一切有毒之品,孕婦當慎用或禁用。如《本草綱目》所載烏頭、附子、水銀、大戟、桃仁、藜蘆等有85味之多,均列爲妊娠禁用之品。若不知慎禁,則有耗正損胎之慮。故孕婦有病或胎病,應在醫生指導下合理用藥。對有毒而又必用之,則以“衰其大半而止”爲法度,嚴格控制用量。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