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種女性不宜使用口服避孕藥

時間: 2011-10-21

  避孕藥一般指口服避孕藥,一般而言,凡是身體健康的已婚育女性均可使用避孕藥,但處於下列情況的女性不宜使用口服避孕藥:

   1.哺乳期女性不宜使用。避孕藥可使乳汁分泌減少,並降低乳汁的質量,還能進入乳汁,對哺乳兒產生不良影響。

   2.過去月經過少者,最好不用。長期使用避孕藥可使子宮內膜呈萎縮狀態,更會減少月經量。

   3.患慢性頭痛特別是偏頭痛和血管性頭痛的女性不宜使用。若使用,可能會加重症狀。

   4.過去或現在患有血管栓塞性疾病如腦血栓、心肌梗塞、脈管炎等患者不能使用。避孕藥中的雌激素,可能會增加血液的凝固性,加重心血管疾病的病情。

   5.甲狀腺功能亢進的女性,在沒有治癒前,最好不要使用避孕藥。

   6.乳房良性腫瘤、子宮肌瘤以及各種惡性腫瘤患者不宜使用。否則,可能會對腫瘤產生不良影響。

  7.有糖尿病及糖尿病家族史者不宜使用。服用避孕藥後,可能會使血糖輕度升高,使隱性糖尿病變爲顯性,對患有糖尿病的女性會產生不良影響。

  8.有高血壓的女性不宜使用。少數女性用藥後會使血壓升高。

  9.患有心臟病或心功能不良的人不能使用。避孕藥中的雌激素能使體內水、鈉等物質滯留,會加重心臟負擔。

  10.患有急、慢性肝炎和腎炎的女性不宜服用。進入體內的避孕藥都在肝臟進行代謝,經腎臟排泄,患有急、慢性肝炎和腎炎的女性使用,將會增加肝、腎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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