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宜服用避孕藥的八類女性

時間: 2011-02-18
 

不能服用避孕藥的八類女性:

    1.重大疾病患者

    由於激素類藥物要在肝臟代謝,

    自腎臟排除,用藥會加重肝腎功能負擔,故急、慢性肝炎或腎炎患者均不宜使用。

    2.血液病及內分泌疾病患者

    避孕藥會使凝血功能亢進,並增加血栓形成的危險,可使血糖升高,影響甲狀腺功能,所以各種血液病、血栓性疾病、內分泌疾病如糖尿病、甲狀腺功能亢進等患者均應避免應用。

    3.婦科腫瘤患者

    由於婦科腫瘤、乳房疾病大多爲激素依賴的疾病,服用含有雌孕激素的避孕藥可加重病情,應禁用。

    4.精神病患者

    生活不能自理的精神病患者,可能會發生誤服錯服等情況,產生不良後果。

    5.月經稀少者

    避孕藥可能會使月經進一步減少。

    6.年齡>45歲者

    該時期激素水平波動較大,一般不宜用避孕藥避孕。

    7.年齡>35歲的吸菸婦女

    不宜長期服用,以免卵巢功能早衰。

    8.哺乳期婦女

    避孕藥可抑制乳汁分泌,並可經乳汁分泌而影響新生兒的發育,因此,哺乳期婦女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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