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破傷風

時間: 2012-06-23

新生兒破傷風是由破傷風U菌侵入而引起的一種急性感染性疾病。本病潛伏期一般爲風4~12天,因大多在生後六、七天發病,故民間有"鎖口風"、"臍帶風"、"七日風"、"四六風"之稱,新生兒破傷風首發症狀,常表現爲不能吸乳( 咀嚼肌痙攣所致 )。

  在病的早期,病嬰表現爲想吃而不能吃,故煩躁不安,啼哭不止;繼而由於面肌痙攣致牙關緊閉、眉舉額皺、口角上牽,而出現苦笑面容,再進一步發展則出現全身抽搐。此過程在新生兒發展甚快,多在24小時內完成。・抽搐嚴重則呈角弓反張,甚至頻頻窒息,膀胱及直腸痙攣,可致尿瀦留及便祕。一般神智清醒,無發熱或只有低熱,發熱高者可能由於併發 症或嚴重抽搐所致,預後均較嚴重。

  判斷本病的嚴重程度,主要根據以下各點。

  (一) 潛伏期的長短

  新生兒破傷風的潛伏期,一般是指從出生到發病的時限。潛伏期短,說明細菌的毒力強,產生的毒素多,故病情重。潛伏期短於6天者,預後多較嚴重;有一組資料表明,潛伏期短於6天者,其病死率爲44.4%(11/25),而潛伏期長於6天者,病死率僅爲20%( 4/20 ),一般認爲,潛伏期長於10天者,大多數能夠治癒。

(二) 抽搐發生的時限

指開始發病至抽搐的時限。這個時限越短,病情越重,時限在24小時內與長於24小時,其病死率有顯著性差異。

(三) 抽搐的頻率及程度

這是判斷嚴重性最主要的指標。抽搐越頻,每次抽搐持續時間越長,病情越嚴重。

(四) 呼吸窘迫及發紺

嚴重破傷風病人,除頻發抽搐外,往往有呼吸窘迫及發紺反覆出現。產生呼吸窘迫及發紺的原因,大概與以下幾個因素有關:

  ① 呼吸肌及腹壁肌痙攣;

  ② 喉肌痙攣;

  ③ 胃內容物反流阻塞呼吸道;

  ④ 喉頭分泌物過多;

  ⑤ 嚴重抽搐引起腦缺氧;

  ⑥ 過量的鎮靜劑抑制呼吸中樞;

  ⑦ 肺部感染。

  呼吸窘迫與抽搐互爲因果,在嚴重病例,二者成爲惡性循環,故有此症狀者多屬嚴重病例。

  (五) 發熱的高低

  有高熱者,除合併感染外,還與嚴重抽搐或反覆窒息有關。故有高熱者,亦屬嚴重病例。

  (六) 併發症的有無

  嚴重病例多有併發症存在,最常見的併發症有肺炎、臍炎、臍出血、敗血症、硬腫症及心力衰竭等。''特別是肺部感染,是造成病孩死亡的主要原因,應積極搶救。

  雖然新生兒破傷風是一種嚴重疾病,過去的病死率很高,但只要我們掌握它的規律, 熟悉治療原則,採用綜合療法,大多數病例還是可以治好的。本病的危險期大概是起病後10天左右,如能度過此期,則由於本病的自限性,破傷風毒素與神經細胞的結合是暫時的,可以恢復的,因此可望痊癒而不致產生後遺症。

治療:

1.潛伏期<=7天者,可用2種或2種以上鎮靜劑,如安定、苯巴比妥鈉交替靜注,間隔2 ̄4小時。

2.潛伏期>7天者,可交替鼻飼或口服安定與魯米那,間隔4 ̄8小時。

3.經上述處理後仍頻抽不止者,可臨時加用10%水合氯醛,每次每公斤0.5ml鼻飼、灌腸或氯丙秦每次每公斤1mg靜注或鼻飼。

4.應用TAT與TAG中和血中游離毒素,越早越好。

5.以上藥物劑量與間隔時間視病情需要而靈活掌握,適時調整,以能控制驚厥而肌張力不致過低爲度。

6.臍部的處理:除臍周封閉外,另須用3%雙氧水清潔臍部,再塗以25%碘酊,後用75%酒精紗布溼敷臍部,每日2次,直至臍炎消失。若臍有嚴重感染者則需擴創引流、清除壞死組織。

7.保證營養:除鼻飼母乳、牛奶外,可酌情少量分次地輸血漿、人血白蛋白、水樂維它、脂肪乳劑等以增強體質,並注意及時調整水電解質及酸A平衡。

8.使用青黴素抗感染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