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黃疸和嬰兒肝炎綜合徵

時間: 2011-04-12

      經常有家長或年輕醫生詢問有關新生兒黃疸的問題,隨着醫學的多方面發展,我發現各地醫院回覆不完全一致,說法也多。爲了正確引導家長就醫,我花了二天時間,以自己的臨牀實踐體會,參閱一些文獻,作一次初步整理,留存在自己的博客上備查。

1.生理性黃疸特點爲:①一般情況良好;②足月兒生後2-3天出現黃疸,4-5天達高峯,5-7天消退,最遲不超過2周;早產兒黃疸多於生後3-5天出現,5-7天達高峯,7-9天消退,最長可延遲到4周;③在生後的最初4-5天,大多數新生兒都有一個血清膽紅素上升的高峯時期,從出生時臍血膽紅素26μmol/L(1.5mg/dl),每日血清膽紅素升高<85μmol/L(5mg/d1),至生後4-5天可達102-205μmol/L(6-12mg/dl)。即使在正常情況下血清膽紅素水平也超過成人。成人膽紅素>34μmol/L(2mg/dl)可以看到皮膚、鞏膜的黃染,新生兒由於毛細血管豐富,膽紅素>86-120μmol/L(5-7mg/dl)纔出現黃疸。

       現在,不少兒科使用的經皮黃疸儀測值與檢測血清膽紅素不同,和黃疸指數(正規醫院基本淘汰)也是兩個概念。經皮黃疸儀選擇不同的檢查部位,得到的測值並不相同。額部(頭) 的膽紅素值與血清膽紅素值最爲接近,是較爲有效的檢查部位,但本身存在差異。測值高低只能依全身臨牀情況僅供參考。

        造成新生兒生理性黃疸的原因很多,主要強調新生兒肝功能欠成熟,肝臟對膽紅素的轉化能力有限,這是肝性因素。此外,由於胎兒在子宮內處於低氧環境,因此紅細胞生成過多,出生後相對過剩,出生後紅細胞破壞增多,生理性溶血也是一個導致生理性黃疸的重要因素,這是肝前性因素。

        出生15-20天黃疸不退,可以先停母乳3-7天左右(每天把母乳擠出來丟棄或給其他小兒吃也行),如停3-5天就開始退黃,可能是“母乳性黃疸”;如果停了一個星期不退,那就要考慮其他病理性黃疸,但這些必須要專業醫師掌握。可以用新生兒肝炎綜合徵來概括瞭解,新生兒肝炎綜合徵是由多種原因引起的,主要病理改變爲非特異性多核鉅細胞形成的一種新生兒疾病。主要表現爲黃疸、預後較佳,多數病例爲產程中或產後感染引起。少數病例與先天性代謝缺陷有關。部分病例病因不明。

2.病理性黃疸特點爲:①生後24小時內出現黃疸;②血清膽紅素足月兒>205-221μmol/L(12-12.9mg/d1)、早產兒>257μmol/L(15mg/d1),或每日上升超過>85μmol/L (5mg/d1);③黃疸持續時間足月兒>2周,早產兒>4周;④黃疸退而復現;⑤血清結合膽紅素>34μmol/L(2mg/d1)。具備其中任何一項者即可診斷爲病理性黃疸。

3.嬰兒肝炎綜合徵,簡稱嬰肝徵,實際上是一組肝內病變和臨牀徵侯羣:①於嬰兒期內起病;②黃疸(肝細胞性)③肝腫大、肝質地異常;④血清丙氨酸轉氨酶(sALT)值增高。其病因複雜。一旦病因明確,則作相應病因診斷,不再稱嬰肝徵。

根據發病機理,肝炎綜合徵黃疸可分爲以下三個類型。

  (1)溶血性黃疸:由於紅細胞在短時間內大量破壞,釋放的膽紅素大大超過肝細胞的處理能力而出現黃疸。血清中膽紅素的增高以間接膽紅素爲主。

        ①血管外溶血(如大血腫)和同族免疫性溶血(如輸血不當;Rh和ABO溶血)。      

        ②重症感染皆可致溶血,如宮內感染主要的病原體爲STORCH。S-梅毒Syphilis;T-弓形體Toxoplasmosis;O-其他―包括乙肝HBV、丙肝、柯薩奇病毒CBV、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IV、人乳頭瘤病毒HPV、人類細小病毒B19、水痘帶狀皰疹病毒等微生物;R-風疹病毒RV;C-鉅細胞病毒CMV;H-單純皰疹病毒HSV。一般認爲只有孕早期的活動性感染才能引起胎兒在宮內感染。此外,還常見於痘-帶狀皰疹病毒(VZV)、EB病毒(EBV)、腺病毒、ECHO病毒、EB病毒、細小病毒B19和梅毒螺旋體、細菌感染(各種敗血症、李司忒氏菌)、黴菌(毛黴菌、念珠菌)等,這些病原體可通過胎盤感染胎兒,亦可在產程中或產後感染,少數病因不明。

        ③腸肝循環增加,如母乳性黃疸是一種特殊類型的病理性黃疸,是由於母乳中β-葡萄糖醛酸苷酶含量多、活性高,使新生兒小腸對膽紅素的回收增多而引起的黃疸;還有先天性腸管閉塞、巨結腸、幽門肥厚、飢餓等胎糞排泄延遲,使膽紅素吸收增加。

        ④血紅蛋白肽鏈數量和質量缺陷,如α地中海貧血等血紅蛋白病。紅血球膜異常,如葡萄糖-6-磷酸脫氫酶、己糖激酶缺陷等。

  (2)肝細胞性黃疸:由於肝細胞廣泛損害,處理膽紅素的能力下降,結果造成間接膽紅素在血中堆積;同時由於膽汁排泄受阻,致使血流中直接膽紅素也增加。由於血中間接、直接膽紅素均增加,尿中膽紅素、尿膽原也都增加。缺氧窒息、缺氧缺血性腦病、肝炎、肝硬化、藥物、甲低及酶缺陷引起的黃疸屬於這類。

  有關酶的缺陷引起的黃疸屬肝臟攝取或結合膽紅素的功能低下,可以用酶誘導劑,預後良好。主要有:

        ①Crigler-Najjar綜合徵:即先天性尿苷二磷酸葡萄糖醛酸基轉移酶(UDPGT)缺乏。I型屬常染色體隱性遺傳,酶完全缺乏,酶誘導劑治療無效,很難存活;Ⅱ型屬常染色體顯性遺傳,酶活性低下,酶誘導劑治療有效。

        ②Gilbert綜合徵:即先天性非溶血性未結合膽紅素增高症,屬常染色體顯性遺傳,是由於肝細胞攝取膽紅素功能障礙,黃疸較輕,伴有UDPGT活性降低時黃疸較重,酶誘導劑治療有效。預後良好。

        ③Lucey-Driscoll綜合徵:即家族性暫時性新生兒黃疸,由於妊娠後期孕婦血清中存在―種孕激素,抑制UDPGT活性所致。本病有家族史,早期黃疸重,2~3周自然消退。

  (3)阻塞性黃疸:膽汁排泄發生梗阻(可因肝內或肝外病變所致,常見爲膽道梗阻),膽中的直接膽紅素反流入血而出現黃疸。在臨牀上可檢測到血清中直接(結合)膽紅素含量增加,尿中膽紅素陽性而尿膽原卻減少或消失。如先天性總膽管囊腫、肝外膽道閉鎖、膽汁粘稠綜合徵、肝膽腫瘤壓迫、先天性非溶血性直接膽紅素增高症(Dubin-Johnson綜合徵)等。另外,遺傳代謝缺陷和代謝障礙等可同時有肝細胞損害,如半乳糖血症、遺傳性果糖不耐症、糖原累積病Ⅳ型、酪氨酸血癥、二羧酸尿症、尼曼-匹克病(神經鞘磷酯酶缺陷)、高雪氏病(葡萄糖腦苷酯酶缺陷)、粘多糖病、特發性肝血色素沉着病、膽酸代謝異常等。

4.嬰肝徵臨牀表現:

    (1)主要表現:

       黃疸:常爲嬰肝症的首發症狀,多於3個月內發生。可與新生兒生理性黃疸重疊或間隔再現。注意詢問黃疸出現時間、演變情況;大小便顏色及動態變化有助於臨牀分型和鑑別診斷。

       病理性肝臟體徵:肝臟增大超過相應各年齡組正常上限和/或質地改變)。

       脾腫大:常見於肝脾同時受累的疾病,如CMV、RV和弓形蟲感染;糖原累積病Ⅳ型;溶酶體累積病等,或繼發於肝硬化。

    (2)一般表現:

       消化道症狀:食慾異常(病重時間腦受損可表現爲食慾亢進)、噁心嘔吐、腹脹腹瀉等。

       營養障礙:體重不增或增重不理想;甚至營養不良(由於吸收不良,肝合成、利用減少,攝入不足或繼發感染時消耗增多)。

       脂溶性維生素缺乏(膽汁淤積所致):佝僂病較爲常見,還可見VitK依賴性凝血因子缺乏症。

       貧血(鐵缺乏;VitE缺乏和感染因素致免疫性損害導致溶血)

    (3)伴隨徵象:有助於病因診斷和預後分析。

       ①神經系統損害:如智力低下、肌張力降低、肢體癱瘓、驚厥等。可見於:先天性CMV、RV感染和先天性弓形蟲病;新生兒HSV感染;代謝障礙性疾病如半乳糖血症,尼曼一匹克病,高雪氏病等。重症黃疸有可能發展爲新生兒膽紅素腦病(又稱核黃疸),主要是遊離膽紅素通過血-腦脊液屏障進入中樞使神經細胞中毒變性。嬰肝徵預後中關於核黃疸後遺症的診斷要慎重,見新生兒的腦病變腦性癱瘓 ②先天畸形:見於先天性感染。③眼部病變:白內障:見於半乳糖血症,先天性風疹。視網膜病:見於先天性CMV、RV感染和弓形蟲病。④生化代謝紊亂:如低血糖、乳酸中毒、高脂血症(糖代謝異常);陰離子間隙增寬+代謝性酸中毒(氨基酸和脂肪酸代謝異常等)。

5.嬰肝徵臨牀分型:

    (1)肝炎型:似普通黃疸型肝炎,但黃疸前期症狀不顯。

    (2)淤膽型:皮膚鞏膜黃疸較深,尿色深,而大便色淺,或陶土色形成明顯反差。常伴脂肪瀉、脂溶性維生素吸收障礙。

    (3)重症型:若出現肝性腦病、出血傾向、腹水鼓腸等嚴重肝損害表現者稱爲重症型。

6.嬰肝徵檢驗:

    (1)肝功能檢查:

        ①sALT,反映肝細胞受損情況。 

        ②r-GT,ALP,血清膽汁酸,反映淤膽及膽汁返流情況。

        ③PT,反映凝血因子合成功能。

        ④TB,DB,膽紅素代謝。

        ⑤血總蛋白及蛋白電泳,反映蛋白合成功能。

    (2)感染性病因檢查:

        ①特異性抗體檢測:某種病原的免疫球蛋白IgM水平是確定測定活動性感染的指標;IgG是曾有某種病原的感染,應注意考慮胎傳抗體的存在,而不是活動性感染的指標。

        ②病原標誌檢測:如各種(如病毒)抗原、基因等檢測。

        ③培養:細菌或真菌培養、病毒分離。

    (3)代謝性肝病篩查:

        ①初篩試驗:空腹血糖、血氣分析、陰離子間隙測定。

        ②空腹低血糖+代謝性酸中毒者,應考慮糖代謝異常性肝病,可進一步做尿半乳糖測定,果糖耐量試驗,胰升血糖素試驗,白細胞或組織內相應酶活性測定,肝活檢糖原染色等明確缺陷病因。

        ③代謝性酸中毒+陰離子間隙增寬者,應考慮氨基酸和脂肪酸代謝異常,進一步做血、尿有機酸和氨基酸分析。

7.嬰肝徵影像學及特殊檢查:

    動態十二指腸引流:一旦檢出膽汁,即可排除肝外膽道閉鎖或肝內膽管完全缺如;

    肝膽B超;

    腹部CT或MRI;

    單光子發射計算機斷層掃描(SPECT);

    經胰總管逆行膽道造影(ERCP);

    肝活檢組織學檢查;

    骨穿和淋巴結等組織活檢診斷血液病等。

8.病理性黃疸的處理:對小病兒應該用小兒留置針穿刺頭皮淺靜脈輸液,減少反覆穿刺給新生兒帶來的痛苦,並用微泵控制輸液滴數,使藥物均衡輸入。提早餵奶誘導建立正常腸道菌羣,保持大便通暢,減少腸肝循環,不用對肝臟有損害及可能引起溶血的藥物。

    (1)病因治療:比較困難,對病毒感染所致,常缺乏特殊藥物。對CMV感染者,可試用更昔洛韋,但要注意其骨髓抑制等毒副作用。代謝障礙引起如半乳糖血症則應停止授予含乳糖飲食;肝內膽管發育異常則去因治療困難。因此本病主要採取對症處理。

    (2)對症處理:

        ①光照療法指徵:一般患兒血清總膽紅素>205umol/L(12mg/d1),超低出生體重兒(ELBW)>85/umol/L(5mg/d1),極低出生體重(VLBW)>103/umol/L(6rng/d1);新生兒溶血病患兒,生後血清總膽紅素>85umol (5mg/d1)。此外,也有學者主張對ELBW生後即進行預防性光療。

        副作用:可出現發熱、腹瀉和皮疹,但多不嚴重,可繼續光療;藍光可分解體內核黃

素,光療超過24小時可引起核黃素減少,並進而降低紅細胞谷胱苷肽還原酶活性而加重溶血,故光療時應補充核黃素(光療時每日3次,5mg/次;光療後每日1次,連服3日);當血清直接(結合)膽紅素>68μmol/L(4mg/d1),並且血清谷丙轉氨酶和鹼性磷酸酶增高時,光療可使皮膚呈青銅色即青銅症,此時應停止光療,青銅症可自行消退。一般膽紅素下降到120μmol/L以下即可停止治療。此外,光療時應適當補充水分及鈣劑。

        注意事項:新生兒裸體臥於光療箱中,雙眼及睾丸用黑紙遮蓋,用單光(20W藍色熒光燈管8支平列排成弧形,管間距離2.5cm,距患兒35-50cm)或用雙光(上下各6支燈管,下方距離患兒25-35cm)照射,持續24-48小時,箱內溼度保持在50%-60%。控制患兒體溫在36.7℃-37.3℃的中性溫度。要以輕柔的動作給新生兒戴上眼罩、會陰罩,鬆緊適宜。新生兒初次接觸光療箱容易哭鬧,出汗較多,護士及時擦汗,保持皮膚清潔乾燥,避免受涼。更換尿布,防止尿液浸溼臍部而引起感染。光療時新生兒的大便呈墨綠色稀糊狀,注意清潔臀部,防紅臀。要監視儀器測量新生兒T、P、R是否正常,鑑別有無光療及輸液引起的副作用。光療結束後,注意保暖,清潔皮膚。

        ②酶誘導劑:常用苯巴比妥(魯米那)。生後第1周給藥,劑量爲4-8mg/kg/日,分3-4次,連服4日,3-7日可顯效。也可首次給大劑量(8mg/kg/日),然後小劑量維持(4mg/kg/日)。加用尼可剎米(可拉明)lOOmg/kg/日,以提高療效。活性炭及瓊脂口服,可減少腸壁對未結合膽紅素的吸收,降低血清膽紅素的水平。        

        ③減少膽紅素生成的藥物:如錫卟啉對血紅素氧合酶具有強有力的競爭性抑制作用,能有效地阻斷血紅素的離解。起到控制血清膽紅素增加的作用。劑量爲0.75μmol/kg,肌注,每日1次,連用2-3天。主要副作用是可引起皮膚對光照的過敏反應。

        ④糖皮質激素,腎上腺皮質激素能抑制抗原抗體反應,活躍肝細胞酶的活力,降低紅細胞脆性,減少溶血的發生,可作爲重症新生兒溶血病的綜合治療中的一種藥物。但因光療加用激素並未提高療效,且激素容易引起繼發感染等副作用,故非必要時,不作常規使用。但重症患兒仍不失爲解毒的有效藥物。

        ⑤促進肝細胞再生:白蛋白能與血中未結合膽紅素結結,使之不透過血腦屏障,減少核黃疸的發生,用量爲每日1g/kg。靜滴,每日1-2次,連用2-3天。輸血漿每次10-20ml/kg。

        ⑥糾正代謝性酸中毒:應用5%碳酸氫鈉提高血pH值,以利於未結合膽紅素與白蛋白聯結。

        ⑦中醫利膽:茵梔黃注射液 5-10ml加於50ml-100ml葡萄糖液中靜脈滴注,每日一次;生大黃泡水服,0.5g/kg/d。

    (3) 換血療法:  

        作用:換出部分血中游離抗體和致敏紅細胞,減輕溶血;換出血中大量膽紅素,防止

發生膽紅素腦病;糾正貧血,改善攜氧,防止心力衰竭。  

        指徵:大部分Rh溶血病和個別嚴重ABO溶血病有下列任一指徵者即應換血:①產前已明確診斷,出生時臍血總膽紅素>68umol/L(4mg/d1),血紅蛋白低於120g/L,伴水腫、肝脾大和心力衰竭者;②生後12小時內膽紅素每小時上升>12umol/L(0.7mg/d1)者;③總膽紅素已達到342umol/L (20mg/dl)者;④不論血清膽紅素水平高低,已有膽紅素腦病的早期表現者。小早產兒、合併缺氧和酸中毒者或上一胎溶血嚴重者,應適當放寬指徵。  

        方法:①血源:Rh溶血病應選用Rh系統與母親同型,ABO系統與患兒同型的血液,緊急或找不到血源時也可選用O型血;母O型、子A或B型的ABO溶血病,最好用AB型血漿和O型紅細胞的混合血,也可用抗A或抗B效價不高的O型血或患兒同型血;有明顯貧血和心力衰竭者,可用血漿減半的濃縮血。②換血量:一般爲患兒血量的2倍(約150-180ml/kg),大約可換出85%的致敏紅細胞和60%的膽紅素及抗體。也有人主張用3倍血,以換出更多致敏紅細胞、膽紅素及抗體,但所需時間較長對患兒循環影響較大。③途徑:一般選用臍靜脈或其他較大靜脈進行換血,最好選用動、靜脈同步換血。  

    (4)支持治療:主張繼續母乳餵養,對重症應根據病情嚴重程度減量或暫停。應補充脂溶性維生素A、D、E、K,對淤膽型者更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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