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婦患了妊娠高血壓

時間: 2012-09-23

    

    蘇科

    2010年4月2日,宣武醫院緊急通知媳婦辦理住院手續,說是患了妊娠高血壓,不緊急住院治療的話,孩子和大人的生命難以保住。

    截止到今天2010年4月5日,媳婦住院已經輸液治療了4天,血壓依然沒有穩定,特別是今天早上高壓達到190的200,通過一天的“重型設備”治療,下午高壓降到138的149;

    血壓依然很高,明天早上會是什麼樣了,我不敢想像。從現在的情況來看,寶寶不可能維持到40周,只能早產!靜下心來,算了算寶寶才30周,我不希望寶寶離開我們,希望在我們的教導和陪伴下一天天長大! 

    突然間,媳婦和寶寶的生命都掌握在我一個人的手上,兩個人我誰都捨不得......

    那麼什麼是妊娠高血壓呢,通過了解妊娠高血壓是指妊娠中血壓的收縮壓高於140或舒張壓高於90,或妊娠後期之血壓比早期收縮壓升高30或舒張壓升高15即是。不過血壓的確是需要至少兩次間隔六小時以上的測量爲準。若有高血壓以外加水腫或蛋白尿,或二者皆存在則稱子癇前症, 而子癇前症又加抽搐,則稱之子癇症。

  妊娠高血壓綜合徵,簡稱妊高症,是懷孕5個月後出現高血壓、浮腫、蛋白尿等一系列症狀的綜合徵,嚴重時會出現抽搐、昏迷甚至死亡,醫學上稱爲子癇。它嚴重地威脅着母胎生命安全。由於發病原因尚不清楚,因此難以完全避免。

  妊娠高血壓綜合徵的臨牀表現:

  輕度妊高徵是本病較輕的階段,它的主要變化就是孕婦在產前檢查時,血壓輕度升高;≥18.7/12千帕(140/90毫米汞柱),可以伴有輕度蛋白尿和水腫,病人無明顯不適。若經過及時治療病情會好轉或不再發展。反之,病情會逐漸發展,或迅速惡化。

  輕度妊高徵的病人其水腫可以是顯性,也可以是隱性。顯性水腫,根據其程度不同可分爲Ⅰ°~Ⅲ°;如果是隱性水腫,僅表現在體重的異常增加(即病人每週體重增加超過0.5千克)。

  中度妊高徵病人的病情是在輕度妊高徵的基礎上發展而成的,血壓和尿蛋白及水腫的程度比輕度妊高徵加重了,但這時病人仍無異常感覺,若治療不及時,可以發展成重度妊高徵。

  這是妊高徵病情發展最爲嚴重的一個階段,血壓升高≥21.3/14.6千帕,尿蛋白++~++++,病人水腫的程度可輕可重,嚴重者可有腹水,同時病人感到頭暈、頭痛、視物模糊,右上腹痛、呼吸急促、心慌、胸悶、噁心、嘔吐。如果沒有及時得到診治;病人可能出現抽搐,伴發昏迷、神志喪失。抽搐可以反覆發作,可能造成口脣舌咬傷,摔傷甚至骨折。這種情況在產前、產時、產後(產後食品)均可以發生。對母兒傷害甚大,重者可危及母兒生命。

  所謂“子癇”實際上是妊高徵病情最爲嚴重的階段。這時病人的典型表現爲:眼球固定、瞳孔放大、瞬即頭扭向一側、牙關緊閉、繼而口角及面部肌肉顫動,數秒鐘後發展爲全身及四肢肌肉強直、雙手緊握、雙臂屈曲,迅速發生強烈抽動。抽搐時呼吸暫停,面色青紫。持續1分鐘左右,抽搐強度減弱,全身肌肉鬆弛,隨後深長吸氣,發出鼾聲而恢復呼吸。

  抽搐發作前及抽搐期間,病人神志喪失。抽搐次數少且間隔時間長者,抽搐後短期即可復甦。如果病人抽搐頻繁、持續時間長者,往往陷入昏迷。如果子癇發生在孕晚期或臨產前,稱爲產前子癇;少數病人發生在分娩過程,稱爲產時子癇;個別病人發生在產後,稱爲產後子癇。

  妊娠高血壓綜合徵對母體和胎兒的影響

  1、對母體的影響:妊娠高血壓綜合徵易引起胎盤早期剝離、心力衰竭、凝血功能障礙、腦出血、腎功能衰竭及產後血液循環障礙等。而腦出血、心力衰竭及彌散性血管內凝血爲妊娠高血壓綜合徵患者死亡的主要原因。

  2、對胎兒的影響:重度妊娠高血壓綜合徵是早產、宮內胎兒死亡、死產、新生兒窒息和死亡的主要原因。孕婦病情愈重,對胎兒的不良影響亦愈大。

  溫馨提示:易患妊高徵的人羣

  1、年輕初產婦及高齡初產婦。

  2、體型矮胖者。

  3、發病時間一般是在妊娠20周以後,尤其在妊娠32周以後最爲多見。

  4、營養不良,特別是伴有嚴重貧血者。

  5、患有原發性高血壓、慢性腎炎、糖尿病合併妊娠者,其發病率較高,病情可能更爲複雜。

  6、雙胎、羊水過多及葡萄胎的孕婦,發病率亦較高。

  7、冬季與初春寒冷季節和氣壓升高的條件下,易於發病。

  8、有家族史,如孕婦的母親有妊高徵病史者,孕婦發病的可能性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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