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女性六種情況下不宜懷孕

時間: 2011-08-30

   我國有1.3的乙肝病毒攜帶及患者,由於乙肝病毒的顧慮,再加上年齡也不小了,這時許多面臨着比較艱難的抉擇:生孩子怕其先天就感染上病毒,不生又怕越往後拖越難生。乙肝女性當下是否適合立即懷孕主要取決其自身肝臟能否承受整個孕期和分娩過程的負擔。

    乙肝患者懷孕要選擇合適的時機

  很多已婚女性苦惱地詢問醫生:自己有慢性乙肝多年,能不能生孩子?有多大機率把病毒傳染給孩子?如何避免?

  首當其衝應考慮的不是母嬰傳播而是母體能否承受懷孕,由於女性在妊娠時,需要爲胎兒提供大量的營養,所以容易增加孕期肝臟的負擔,同時妊娠時機體免疫功能及內分泌的變化,常使原有的肝病加重,肝功能減退,也非常容易增加孕婦分娩時的產科併發症,如大出血等。

  爲此,乙肝女性在選擇懷孕時要謹慎,切不可抱着試一試的心態盲目受孕。

  但是,以上風險並不意味乙肝女性必須放棄懷孕,如果在肝病專科醫生和婦科醫生的共同指導下,患者及家屬能正確選擇懷孕時機、分娩方式、孕後哺乳方法等,是既能保證母嬰平安、又能最大限度阻斷乙肝病毒向下一代傳播的。

  一般來說,以下6種情況中有任何一種的女性都暫不宜懷孕:

  1、現症的急性乙肝,伴有明顯的肝功能異常;

  2、乙肝病毒感染時間較長且肝臟損害嚴重,病理檢查證實爲肝硬化,伴有明顯的血小板減少,脾臟功能亢進,凝血功能障礙的;

  3、慢性乙肝患者肝功能異常較爲明顯,且肝功能波動較大,常伴有蛋白比例倒置或低蛋白血癥;

  4、慢性乙肝患者伴有嚴重的腎病、再生障礙性貧血等;

  5、曾有過懷孕史,但因肝臟不能承受而終止妊娠者;

    6.乙肝病毒感染者伴有婦產科疾患、有重複剖宮產史者。

  對於正處於活動性肝炎的女性,如果考慮生育,應經治療後待病情穩定、肝功能恢復正常6個月以上再懷孕。

  爲生出健康的寶寶做好準備

  首先,患有乙肝的女性,必須在病情被控制住之後才能懷孕,如果僅僅是乙肝病毒攜帶者,也要經檢查確認病毒不會影響寶寶,才能準備懷孕。

  其次,在懷孕之後,要定期進行肝功及病毒活性檢測,且應比普通產檢更爲頻繁,以一個月一次爲宜,以防因孕婦心理壓力越來越大,導致病毒活躍引起疾病發作。

  再次,不管有沒有出現宮內感染乙肝病毒,都應在胎兒出生24小時之內,聯合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和乙肝疫苗,以阻斷乙肝病毒的母嬰傳播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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