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足的定義和標準

時間: 2012-01-30

基本概念     糖尿病足:  與下肢遠端神經異常和不同程度的周罔血管病變相關的足部感染、潰瘍和(或)深層 組織破壞(根據WH0的定義)。                                          
     足:    指踝關節或踝關節以下的部分。
     足損傷:指足部燙傷(水皰)、腐蝕傷、輕度割傷或足部潰瘍。
     高危:  指具有很高概率將發生併發症的一些特徵性表現。
     低危:  指具有很高慨率將不發生併發症的一些特徵性表現。
     治癒:  皮膚完好,即皮膚功能性恢復。     壞死:  組織失去生命力,所涉及的組織既有乾性也有溼性壞死。
     壞疽:  皮膚及皮下組織(肌肉、肌腱、關節或骨)持續性壞死,提示不可逆損害,如不進行截肢手術,治癒的希望是不可能的。
     水腫:  足部缺乏彈性、腫脹,用手指按壓有明顯的凹陷。
     紅腫:  發紅。     胼胝:  由於過度的機械壓力而形成的過厚的角質層。
     糖尿病神經病變:  糖尿病患者出現周圍神經功能缺失的症狀和(或)體徵,排除由其他原因引起。
     神經性缺血:  由糖尿病性神經病變和缺血兩個因素共同引起。血管的定義和標準     周圍血管病變:  有足動脈搏動消失、間歇性跛行、靜止性疼痛等臨牀症狀和(或)通過非侵入性血管檢查評估有異常,提示有血液循環不良或損害。
     缺血:  通過臨牀檢查和(或)血管檢測證實有循環功能受損的徵象。
     急性下肢缺血:  持續性、缺血性、靜止性疼痛,有規律的痛覺缺失2周以上和(或)足、趾的潰瘍或壞疽,兩者均與踝部收縮壓<6.67kPa(50mmHg)或趾部收縮壓<4.00kPa(30mmHg)有關。
     跛行:  足部、大腿或小腿疼痛,因走路而加重,休息而緩解,同時具有周圍血管病變的證據。
     靜止性疼痛: 定位於足的嚴重的和持續性疼痛,常常通過足部下垂而使疼痛緩解。
     血管成形術:  通過經皮穿刺器材或技術重建動脈管腔。潰瘍的定義及標準     表皮潰瘍:  皮膚全層損傷但未擴展到真皮層。
     深部潰瘍:  皮膚全層損傷並擴展到真皮層,可能還涉及到肌肉、肌腱、骨和關節等。感染的定義及標準     蜂窩織炎:  表現爲腫脹、發紅、發熱,提示炎症反應,不管什麼原因引起。
     感染:  人體組織內有微生物入侵或大量繁殖,臨牀上表現爲不明顯的反應或局部細胞組織的損傷,由代謝增強、毒素作用、細胞內複製反應以及免疫反應等引起。
     淺表感染:  未擴展到肌肉、肌腱、骨和關節的皮膚感染。
     深部感染:  有膿腫、化膿性關節炎、骨髓炎、化膿性腱鞘滑膜炎的證據。
     骨炎:  感染位於骨而未涉及到骨髓。
     骨髓炎: 感染到骨並涉及到骨髓。截肢的定義及標準     截肢: 一個肢體的遠端被切除。
     初次截肢: 在直到最終結局(痊癒或死亡)的一系列過程中的第1次截肢。
     第1次截肢事件: 對某一患者在某一特定時期內所做的第1次截肢,無論是哪一側也不管是從何水平段截肢。
     重複截肢:  先前截肢未治癒而再次從遠端開始截肢。
     新的截肢:  先前截肢的患處治癒後又從其遠端開始截肢。
     雙側截肢:  兩下肢同時截肢,不管其截肢水平段的高低。
     第2只腿截肢: 患者先前已經截掉一側下肢,而現在又在另一側截肢。
     小截肢:  在踝關節及其以下水平關節離斷。
     大截肢:  踝關節水平以上的截肢。
     截肢水平:  趾關節離斷、(ray)輻射狀截肢、跗骨的縱向截肢、跗一跖關節離斷術、跗骨中間離斷、踝關節離斷、脛骨橫斷截肢(膝以下)、膝關節離斷(過膝關節)、股骨橫斷截肢(膝以上)、髖關節離斷。其他     足畸形:  足的結構異常,如榔頭趾,鷹爪趾,坶指外翻、跖骨頭突出、神經骨關節病變後狀態、截肢或其他足外科術後。
     清創:  清除壞死組織。
     神經骨關節病變(Charcot足):  與神經病變相關的骨關節的非感染性破壞。
     非負重狀態:  通過嚴格使用柺杖、輪椅、支具或其他矯正裝置使足的承重區域不再負重。
     治療性鞋襪:  爲減輕生物機械對潰瘍的壓力而設計的足部鞋襪。鞋襪內要求能夠容納敷料。
     保護性鞋襪:  爲預防潰瘍而設計的鞋襪。
     鞋墊:  指緊貼鞋底內面的軟層墊子,通常可以移動。
     正畸:  一種用於控制、糾正或容納某種結構或功能異常的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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