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發性肝癌的臨牀診斷

時間: 2012-06-11

 中國抗癌協會肝癌專業委員會 2001年9月 廣州[中國抗癌協會肝癌專業委員會關於修訂“原發性肝癌的臨牀診斷與分期標準”的說明:原發性肝癌的臨牀診斷與分期標準,在我國最早由1977年的全國肝癌防治研究協作會議擬定。20餘年來在全國各地廣泛使用,對我國的肝癌防治研究工作起到了一定的促進作用。但隨着科技進步、經驗的積累,亦發現其中的許多不足之處,雖曾有幾次局部修改,但缺乏更廣泛的論證。期間國際抗癌聯盟(uicc)亦曾發佈原發性肝癌的tnm分期標準。在日本、歐美等國亦有各自的肝癌分期標準。

  中國抗癌協會肝癌專業委員會考慮到uicc的標準需在取得病理檢查後方能作出判斷,而我國肝癌病例能做手術切除或病理檢查的不多,參照世界各國結合肝功能情況一併考慮的臨牀分期方案,擬定了適合我國國情的臨牀診斷和分期標準。1999年在成都召開的全國肝癌學術會議上提出後曾引起了廣泛的討論。近兩年來徵求了各方意見。在此基礎上,2001年9月在廣州召開的第八屆全國肝癌學術會議上正式通過了“原發性肝癌的臨牀診斷與分期標準”。現介紹如下。

  診斷標準:

  1. afp≥400μg/l,能排除妊娠、生殖系胚胎源性腫瘤、活動性肝病及轉移性肝癌,並能觸及腫大、堅硬及有大結節狀腫塊的肝臟或影像學檢查有肝癌特徵的佔位性病變者。

  2. afp<400μg/l能排除妊娠、生殖系胚胎源性腫瘤、活動性肝病及轉移性肝癌,並有兩種影像學檢查有肝癌特徵的佔位性病變或有兩種肝癌標誌物(dcp、ggtⅱ、afu及 ca19-9等)陽性及一種影像學檢查有肝癌特徵的佔位性病變者。

  3. 有肝癌的臨牀表現並有肯定的肝外轉移病竈(包括肉眼可見的血性腹水或在其中發現癌細胞)並能排除轉移性肝癌者。 分期標準: ⅰa 單個腫瘤最大直徑≤3cm,無癌栓、腹腔淋巴結及遠處轉移;肝功能分級child a。 ⅰb 單個或兩個腫瘤最大直徑之和≤5cm,在半肝,無癌栓、腹腔淋巴結及遠處轉移;肝功能分級child a。 ⅱa 單個或兩個腫瘤最大直徑之和≤10cm,在半肝或兩個腫瘤最大直徑之和≤5cm,在左、右兩半肝,無癌栓、腹腔淋巴結及遠處轉移;肝功能分級child a。 ⅱb 單個或兩個腫瘤最大直徑之和>10cm,在半肝或兩個腫瘤最大直徑之和>5cm,在左、右兩半肝,或多個腫瘤無癌栓、腹腔淋巴結及遠處轉移;肝功能分級child a。腫瘤情況不論,有門靜脈分支、肝靜脈或膽管癌栓和(或)肝功能分級child b。 ⅲa 腫瘤情況不論,有門靜脈主幹或下腔靜脈癌栓、腹腔淋巴結或遠處轉移之一;肝功能分級child a或b。 ⅲb 腫瘤情況不論,癌栓、轉移情況不論;肝功能分級child c。

肝癌治療方法

肝癌的治療方法主要有手術切除、放療、化療以及中醫藥治療,每種治療方法均有其各自的優勢與缺點,只有充分結合各治療優勢,互相彌補其治療缺點,才能達到最佳的治療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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