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的安全期是那幾天呀?

時間: 2011-05-10
安全期避孕的關鍵是準確判斷排卵日期。根據自己的月經週期規律,可將預期的下次月經來潮前的第14天作爲排卵日,此前5天到此後4天這段時間作爲受孕日。
對月經週期不是非常規律的女性,最好按下述方法計算:
最短的週期天數-18=週期中易受孕期開始的第一日
最長的週期天數-11=週期中易受孕期的最後一日
例如:一位婦女月經週期基本規則,最長週期爲31日,最短週期爲28日。那麼28-18=10,31-11=20。即自月經第一日起計算,其易受孕期自週期第10日起至第20日止。在月經週期第10日前和第20日後爲不易受孕期,即安全期。女孩子們大致認爲:月經前幾天和月經後幾天是絕對安全的。事實上,真正靠“計算”來進行的安全期避孕法只能適用於有規律的、有固定伴侶的性生活。假設:現在有一對年輕的戀人,女孩子的週期有時是25天,有時會是31天。假如她在月經後第7天無任何保護措施同房,認爲“應該是安全期”,可其實那的的確確已經超出她的安全期了。
又假設:上一個月,一對夫妻在無保護措施的情況下同房,女性按時服用了緊急避孕藥並且於服藥後一星期內出血4天。下一次月經比往常的出血日又有所提前,那麼在這種情況下,安全期方法的使用就完全失效了,必須等3個月以後,等月經週期穩定下來了,纔可以用安全期避孕
“安全期”避孕警
不能只以上一次月經來的日子爲參照。
不能輕信“月經前後一週”的含糊概念
不能在使用緊急避孕藥之後的短期內單純使用安全期計算法避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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