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創造條件,充分利用日光、空氣、水等自然條件鍛鍊嬰幼兒的體格。
二、在正常氣候條件下,應保證嬰幼兒充足的戶外活動時間,每天1-2小時,加強冬季鍛鍊。
三、要有組織地經常開展適合嬰幼兒身心特點的遊戲及體育運動,要重視二歲以下嬰幼兒的體格鍛鍊,每天給嬰幼兒做1-2次保健操,幼兒做1-2次體操或活動性遊戲。
四、按嬰幼兒的年齡特點和體質安排鍛鍊內容,掌握適當的運動量,不強求一律。鍛鍊的時間應由少到多,動作由簡單到複雜循序漸進,逐步提高運動強度。
五、按嬰幼兒年齡制定鍛鍊計劃。鍛鍊前應做好活動場地、器械、嬰幼兒穿着等安全檢查準備工作。鍛鍊過程中應注意保護嬰幼兒的安全,做好保育護理,觀察嬰幼兒的反應,出現異常情況立即停止鍛鍊及時處理。鍛鍊結束後應觀察嬰幼兒精神、食慾、睡眠等情況,保證水的供給。
六、遵守合理的生活作息制度,注意鍛鍊與保健、營養、護理的結合。對體弱的嬰幼兒要給予特殊的照顧,嬰幼兒有病時暫停鍛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