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顫:
肢體和頭面部不自主抖動,這種抖動在精神緊張時和安靜時尤爲明顯,病情嚴重時抖動呈持續性,只有在睡眠後消失。
肌肉僵直,肌張力增高:
表現手指伸直,掌指關節屈曲,拇指內收,腕關節伸直,頭前傾,軀幹俯曲,髖關節和膝關節屈曲等特殊姿勢。
運動障礙:
運動減少,動作緩慢,寫字越寫越小,精細動作不能完成,開步困難,慌張步態
、走路前衝,呈碎步,面部缺乏表情。
其它症狀:
多汗,便祕,油脂臉,直立性低血壓,精神抑鬱症狀等,部分病人合併有智力減退。
帕金森病病情可根據以下標準進行分級,Ⅰ級最輕,Ⅴ級最重。
Ⅰ級:一側症狀,輕度功能障礙。
Ⅱ級:兩側肢體和軀幹症狀,姿勢反應正常
Ⅲ級:輕度姿勢反應障礙,生活自理,勞動力喪失。
Ⅳ級:明顯姿勢反應障礙,生活和勞動能力喪失,可站立,稍可步行。 Ⅴ級:幫助起牀,限於輪椅生活。
要從根本上徹底治療帕金森綜合症,必須通過調整和強化人體肝、心、脾、肺、腎功能,增強人體免疫力,活血化淤,溶解血脂、血栓,通經活絡,平衡陰陽,才能達到真正治癒帕金森綜合症的目的。
類別分型及臨牀表現
原發性 1、按病程分型: 原發性
(1)良性型:病程較長,平均12年以上,運動症狀波動和精神症狀出現較遲;(2)惡性型:病程較短,平均可達4年。運動症狀波動和精神症狀出現較早。
2、按症狀分型
(1)震顛型;(2)少動-----強直型;(3)震顛或少動和強直伴癡呆型;(4)震顛或少動和強直型不伴癡呆型。
3、按遺傳分型: (1)(家族性);(2)散發性;(3)少年型
繼發性 繼發性(後天、症狀性)帕金森綜合徵 (PDS):
包括藥源性( DA 拮抗劑和耗竭劑 (depletors)
:如酚噻嗪類(氯丙嗪,奮乃靜)、丁酰苯類(氟哌啶醇等)、噻噸類、胃復安;缺氧腦病;中毒(錳、CO、MPTP、氰化物(cyanide)
、二硫化碳);感染:腦炎後;代謝性:甲旁減;外傷;底節腫瘤;血管源性:多發性腦梗死、AVM
;腦積水:正常壓力腦積水等。
症狀型 1、進行性核上性麻痹(PSP) 2、紋狀體------黑質變性(SND)
3、皮質----基低神經節變性(CBOD) 4、橄欖-----腦橋----小腦萎縮症(OPCA)
5、原發性直立性低血壓症(Shy-Drager綜合症)
6、癡呆:包括(關島帕金森----癡呆----肌萎縮性側索硬化綜合症、皮質---紋狀體---脊髓變性病、阿爾茨海默(AD)、額葉萎縮症(Pick病)、正常壓力腦積水)。
7、遺傳性疾病,如肝豆狀核變性病、蒼白球-------黑質色素變性(HSD)、脊髓-----小腦----黑質變性病、亨廷頓舞蹈病等。
如果臨牀確診患了帕金森病,說明帕金森病發展到了較重的程度。因爲帕金森病開始發病隱匿、緩慢進展,沒出現臨牀症狀前時,腦內的神經元就已經受到了損傷,待達到損傷、變性一定量時,臨牀上才能顯現出靜止性震顫、肌張力高、運動障礙、姿勢步態不穩等。早期治療效果好,能及時地阻滯病情的發展。
帕金森病是屬於椎體外系疾病,是中腦黑質緻密區多巴胺神經元變性、損傷造成了黑質、紋狀體多巴胺不足或喪失,乙酰膽鹼相對增加,形成亢進,在臨牀上就出現了帕金森病的症狀。西醫治療着眼於阻止乙酰膽鹼釋放,促進多巴胺釋放,早期能獲得可靠的療效。長期使用西藥,劑量越來越大,出現不同程度的副作用,尤其是左旋多巴類製劑,會產生新的運動障礙。因此,治療帕金森要早發現、早治療,科學運用中醫治療帕金森病,效果可靠,可減少併發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