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宜採用安全期避孕法的5類女性

時間: 2016-01-23

的基本原理是避開排卵期前後所謂的不安全期性交,使卵子和精子沒有相遇的機會。其成功與否取決於排卵的確切日期的掌握。

到目前爲主利用化驗測定激素水平及B超監測排卵也只是能測得排卵發生的一段時間,很難精確到某時某刻,發生排卵。除非B超持續監測。更何況平時掌握安全期是較粗略的推算某幾天可能是排卵期。這樣得出的安全期本身就不太精確可靠。更何況排卵常因婦女健康、環境情緒等變化而發生時間上的先後。也會因性刺激而發生額外排卵等現象。

安全期避孕要求夫婦雙方配合堅持合作嚴格自覺掌握,否則很易失敗,有下述情況之一的已婚婦女不宜應用此法:

1、月經週期不規則,或經常相差一週以上,較難掌握排卵規律者。

2、探親期間。

3、分娩後及哺乳期間月經和排卵尚不規律者,至少待恢復3次正常月經後才能應用。

4、新婚夫婦。

5、婦女工作學習生活極不規律者,不能掌握自己的排卵情況時不宜應用。
安全期避孕符合人體的生理狀況,在性生活前不需特殊準備。但由於掌握不好容易失敗,所以上述五種情況下暫時不用爲好。

對於許多不願使用安全套或者避孕藥的夫妻來說,似乎安全期避孕法是最適合的。意外懷孕的機率雖然也會被考慮進去,但是他們總願意持有一種想法,認爲安全期避孕法能防止大多數的意外懷孕。但是現在一項新研究讓他們不得不認真改變自己的成見,美國科學家指出,女人在生理週期中容易受孕的時期更容易發生性關係;也就是說,無保護的性行爲比想象中懷孕機率大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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