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檢查項目

時間: 2011-06-06

             

正常妊娠12---28週期間每4周檢查一次,28―36周每2周檢查一次,自妊娠36周起每週檢查一次,要求整個孕期檢查達到8次以上。凡屬高危孕婦,酌情增加產前檢查次數。

妊娠常規檢查項目:

停經------7周:尿妊娠試驗、建卡、婦科檢查、白帶常規、梅毒及艾滋病,TORCH(弓形蟲、鉅細胞病毒、單純皰疹病毒、風疹病毒)。

孕7----12周:血常規、尿常規、心電圖、肝腎功能、血糖、地中海貧血檢查、G6PD篩查、HCV(丙肝)、乙肝兩對半、B超。

孕14周---18周:唐氏篩查(排除先天愚型)。

孕15―20周:尿常規。

孕21----24周:尿常規、B超、ABO溶血檢查。

孕24----28周:尿常規、血常規、糖尿病篩查。

孕28----31周:尿常規、督促孕婦自我監護、胎動計數。

孕32----33周:尿常規、血常規、B超。

孕34----35周:尿常規、胎心監護。

孕36----41周:尿常規、血常規、肝腎功能、B超(生物物理評分)、心電圖、胎心監護、必要時血E3、HPL(瞭解胎盤功能)。

:貧血者每月查血常規、臀位於28周矯治,有浮腫、高血壓者隨時查尿常規。

母親血型O型,父親血型A、B、AB型者,要驗ABO血型效價測定。

糖尿病篩查對象:孕24---28周,年齡25歲,肥胖及有糖尿病家族史。

免費檢查項目:HIV(艾滋病)、RPR(梅毒),根據上級要求每個孕婦必需檢查。

乙肝病毒攜帶者分別於孕周28周、32周、36周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各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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