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況需要做晚期妊娠引產?

時間: 2011-04-02

       哪些情況需要做晚期妊娠引產?妊娠晚期(懷孕28周後)有些病症的存在可能對母親或胎兒有生命危險,在這種情況下,可考慮藥物 (催產素或米索前列醇 )引產,以終止妊娠,保障母子生命安全。

  1、妊高症:爲妊娠晚期最常見的併發症,經積極治療使病情穩定後可順利分娩,但若出現腎功能衰竭、肝昏迷、心衰、肺氣腫、微血管內凝血等合併症、發生子癇,以及出現終末器官受累的症狀如劇烈頭痛、視力模糊、上腹部或右腹部疼痛等,若治療效果不佳,無論胎兒是否成熟,均應考慮終止妊娠,行引產或剖腹產。

  2、哪些情況需要做晚期妊娠引產?過期妊娠:若妊娠超過42周,結合B超檢查覈實胎兒情況後,即行引產。

  3、胎膜早破:胎膜早破若發生在35周後或是月內未發動宮縮者,可於24小時後積極引產。小於35周,但有明顯感染跡象 (母親體溫升高或胎兒呼吸運動顯着異常 )也應立即引產。

  4、哪些情況需要做晚期妊娠引產?妊娠期糖尿病或妊娠合併糖尿病:妊娠35周後,血糖控制不滿意並常出現酮體,或與妊高症相伴,胎兒情況不良時,可考慮引產。

  5、妊娠肝病:如果出現肝功能惡化,伴重症肝炎,急性脂肪肝及胎兒宮內窘迫或胎兒已死亡時可考慮及早引產或剖腹產。

  6、哪些情況需要做晚期妊娠引產?胎兒發育遲緩:一般先積極促使胎兒發育並加強胎盤功能監測。如果36周後出現胎盤功能減退,或伴羊水過少,或合併妊高徵,糖尿病時,即應引產。 本文來自織夢

  7、母兒血型不合:系RH血型不合。這種情況越近預產期對胎兒影響越大,胎死宮內機會越多。一旦發現胎兒出現腹水,肝脾腫大,水腫,以及羊水檢查膽紅素增高,可於 35- 38周引產。

  8、哪些情況需要做晚期妊娠引產?死胎和胎兒畸形:這兩種診斷一旦確立,都應儘快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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