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荒空巢老人的個案介入

時間: 2014-05-08

也許每個社區裏都會有這樣一些行爲習慣獨特的長者:他們有着自己的癖好,不管別人是否接受;他們活在自己的世界裏,不管外界如何變化;他們拒絕溝通,不理會別人的關懷。但同時,他們亦渴望被瞭解、被接受、被尊重,而不是“被清理”。

被鄰居投訴的G伯夫婦

2009年3月12日,居委會主任聯繫社工站,希望社工可以爲其社區中的一對老年夫婦提供個案服務。據居委會主任介紹,已90歲高齡的G伯夫婦,長期將撿來的垃圾堆放在家中,這些雜物發出的惡臭影響到了同棟樓裏其他住戶的正常生活,左鄰右舍投訴不斷,大家都稱他們爲“垃圾戶”。社區居委會和小區物業公司對此非常重視,頻頻與G伯溝通,但沒有效果。居委會決定邀請與此個案相關的各方代表召開緊急協調會商量對策,如果屆時還是沒有較好的計劃,就採取強制措施對G伯家裏的雜物進行清理。居委會曾於2004年“非典”期間對G伯家進行過強制清理,從此受到兩位老人的排斥,如今聽到居委會工作人員來敲門都不理會。居委會主任不希望再次採取強制措施,想在行動前諮詢社工的專業意見。

倉促結束的初次探訪

爲了收集到更多的相關信息,社工決定親自上門探訪這戶長者,進行初步評估。經過漫長的敲門與詢問後,G伯才慢慢地半開了家門,但從他的表情和動作上看,他並不願意讓面前的兩個外來人進家。社工看到他能打開門就已經很開心了,立刻表明身份,說明自己是社工,這次來主要是與兩位老人家聊聊天。

G伯一開始並不肯承認自己的身份,還一再說“G伯已經去世了”,當社工轉問他妻子L姨是否在家時,他又說“她也快要去世了”。後來在社工的一再追問下,他才肯承認自己就是G伯,但情緒十分煩躁,要求社工立刻離開,不然他就報警。爲了避免老人的情緒過於激動,社工只好倉促結束了此次探訪。

第二次探訪:終於和老人有了對話

第二天上午,社工再次上門,爭取能與老人家談上話。社工走到G伯所住居民樓的大門前時,剛好碰上G伯拎着兩個塑料袋從外面回來。他一見到社工就顯得有點不耐煩,連連說:“你們不要再來煩我啦!我剛從醫院治療額頭的傷口回來,不想跟你們說話。你們走啦。”社工們一邊強調自己是來探望他和L姨,只是想和他們聊聊天,一邊跟隨他一同上了樓。

來到G伯家門口,透過依舊半開着的門,社工看到L姨正對門口坐着,屋裏黑漆漆的,隱約看到囤積的雜物堆了兩米多高。L姨對社工的到來也有點驚訝,社工跟她打招呼時,她也說讓社工離開,不要再來,然後又掩上一小半門,將社工隔開。社工們只好站在門外,隔着門與她對話。

社工:“L姨,你最近身體怎樣?有沒有出去散散步啊?”

L姨:“你們回去吧,不要吵到我。我還要去聽曲。”

社工:“L姨,你喜歡聽曲啊?是什麼曲啊?”

L姨:“我常去聽粵曲的。”

社工:“哦,那你去哪裏聽粵曲啊?我們知道烈士陵園那裏有粵曲聽的哦。”

社工:“L姨,你什麼時候去烈士陵園啊?我們想和你一起去。”

L姨:“我不去烈士陵園的,我去黃花崗聽粵曲。”

社工:“那你什麼時候去黃花崗聽粵曲啊?我們也想去啊,一起去好不好啊?”

L姨:“你們要去聽粵曲啊?”

社工:“是啊,但是我們對那裏不是很熟悉,L姨你帶我們去好不好啊?”

L姨:“我可以走動的話就會星期三、星期五、星期日去。但是前段時間跌傷了,現在我的腳痛得走不快,以前走路半小時就可以到,現在走到人家都散場了。”

社工:“你跌傷了?有沒有去看醫生啊?”

L姨:“有啊。”

兩位社工看L姨願意繼續談話,便輕推開門,一人進去聊,一人在門外(裏面可站人的空間實在太小,無法兩人都進去),此時已看不到G伯了,估計他在房間裏面。屋裏光線很暗,社工勉強看清L姨是坐着的,下半身只穿了一條內褲。據她說:“屋子裏太亂了,連條褲子都找不到,不知道放哪裏了。”L姨接着又講述了她上個月不慎跌傷的過程以及處理情況等,社工這才瞭解到,她是從屋裏的雜物堆上摔下來的,並不是街坊說的在樓梯上摔傷的。

社工又提起聽粵曲的事:“明天就是星期日了,不如我們約好明天去聽粵曲吧。”

“明天星期日啦?如果下雨就不去了。”

“好啊,如果不下雨我們就去。那我們明天和你一起去啊,我們是上來接你還是在外面等啊?”

“在保安亭等啦。”

“那我們幾點過來找你會方便點啊?”

“他們9點開唱,12點結束,我一般是8點開始走路過去。”

“嗯,那我們明早8點過來和你一起去,好不好啊?”

“好。”

此時G伯從房間裏出來,從兩米多高的雜物堆上慢慢爬下來,社工擔心他會跌倒,便進去想要扶他一下,G伯做了個拒絕的手勢,很生氣地問:“你想做什麼?”G伯下來後準備換鞋出門,但一隻鞋找不到了,便生氣地開始罵粗口。雖然最後兩隻鞋都找到了,但他的情緒變得比較激動,並當場拿起地上的幾個塑料瓶扔到門外。見此情景,社工再次跟L姨確定了時間和地點,並及時跟G伯表示歉意,然後主動離開了。

第三次探訪:老人同意整理房間

此次探訪持續時間較長,足足有3個多小時,但整個過程都沒有見到G伯。

面談時,社工主要從關心兩位老人的身體健康出發,引出話題。L姨很感謝社工的關心,主動提起她前段時間在屋裏摔倒的經過:她想到陽臺去,結果從雜物堆上摔了下來,一直滾到洗手間裏,撞到了額頭,腳也腫了,頭暈了好幾分鐘才能自己行動(當時G伯不在)。她滿頭是血地走到樓下的小花園裏,街坊們看到了都很着急,立即就有人打電話叫救護車,等救護車來了還有位好心人拿出300塊錢給她治病。她在醫院縫了好幾針,傷口到現在都還沒拆線。L姨一邊說一邊讓社工們看她額頭上的傷口,又將褲腳提上來給社工看她腳腫的地方。

接着L姨又談起她的人生經歷:12歲出來工作,後來經人介紹跟G伯結婚,熬了幾十年,今年已83歲了,G伯比她大6歲。她表示,自己最大的遺憾是沒有兒女,並認爲都是G伯的錯,話語中對G伯多有埋怨。

在談及屋裏雜物的問題時,社工表示擔心他們會再在屋裏跌倒,並詢問是否需要幫他們整理一下。L姨說她也希望可以有人幫她整理一下房間,好騰出一個牀位睡覺,“一直都睡不好,屋子不像屋子,睡都沒地方睡,都不知道爲什麼會搞成這樣”。

社工:“不如我們約個時間過來幫你整理個牀位出來,好不好?”

L姨:“星期二吧,我星期一要去拆線。”

社工:“你想怎樣整理呢?因爲是你的家,最重要的是你和G伯的意見,你們想怎樣整理我們就怎樣幫你們整理。”

L姨:“到時再說吧,先看看,我怕他會罵啊。”

社工:“你怕G伯不同意?”

L姨:“是啊。”

社工:“那我們再問下G伯的意見吧,好不好?星期二就先看看你們想怎樣整理,好不好?”

L姨:“好啊,先看一下。”

談話過程中,因爲我們所處的地點剛好在小區門口,街坊出入比較多,不時會有幾個街坊過來詢問我們的身份。得知我們是社工後,他們便當着L姨的面向我們投訴L姨家的雜物問題。有的還對L姨說:“你撿那麼多東西回來幹什麼呀?撿回來又不賣。賣了它啦!”L姨聽了之後情緒明顯激動起來,說:“那些東西不是我撿回來的,我帶回來的都是好心人送我的衣服,哪是撿回來的!”各位街坊則七嘴八舌地反駁L姨的話。社工提醒各個街坊冷靜下來,表示會跟L姨好好談的,希望大家給點空間讓我們談話,同時安撫L姨的情緒。街坊逐漸散開,L姨也慢慢平靜下來。

在談話幾次被打斷的情況下,社工提出是否方便換個地方繼續談,L姨表示想自己到外面走走,社工便提出告辭,並表示如果順路的話可以一起出去。L姨在社工的攙扶下一起走了出去,一路上爲社工介紹這條街的一些歷史,也爲社工指出她平時常待的地方。在廣場附近,L姨遇到一位許久不見的老朋友,社工便到廣場找了個地方讓他們坐下來聊天。考慮到L姨行動不便,社工在他們聊完天后又送L姨回到家裏,才結束了這次探訪。

多方協調會上闡述社工觀點

經過三次探訪以及從居委會、小區街坊、物業公司等各方收集到的信息,社工作出了個案評估以及下一步的計劃,在居委主任主持的多方(居委會、陽光社工站、專職民警、公司工會、小區物業管理公司)協調會上,闡述了社工的觀點及立場。

社工認爲,這戶空巢老人成爲“垃圾戶”是有原因的:從生理上,他們是老年人,沒有社會競爭力,無法創造財富;從心理上,兩位老人表現出對老年生活的不安全感、經歷過困難時期後養成的節儉習慣、對各種物質的偏差佔有慾以及退守防禦心態;從環境上,社區文化生活缺失、鄰里關係和家庭關係冷漠、不信任和排斥等都對他們的行爲有所影響。社工提出關懷與同理並舉、打開心結、消除排斥和冷漠、逐步開展心理輔導的介入思路,並建議各方合作跟進此個案,整合資源爲兩位長者提供合適的社區服務。

持續跟進與溝通:老人選擇去養老院養老

多方協調會之後,各方達成共識,認爲強制的清理行動可以先緩一下,給大家一點時間,但是要分步驟、有時限地進行,大家一起合作。整理雜物亦要在徵得老人家的同意後,採取適當的方式與方法進行。而此個案的長遠目標是嘗試緩和兩位老人與鄰里之間的關係,讓兩位高齡空巢老人可以與其他社區居民和諧共處。

在此基礎上,各個與此個案相關的系統也開始動起來了。居委會積極爲兩位老人爭取符合條件的相關優惠政策,並聯系區內的居家養老服務;工會表示因爲G伯屬於單位養老,還未推向社會管理,所以工會仍有義務負責他的養老問題,如果有需要,可以爲兩位老人家安排入住老人院;物業公司則保證採取柔性方式處理與此相關的小區居民投訴。與此同時,社工堅持對老人每週1~2次的探訪,一方面關注兩位老人的近況,希望可以打開他們的心結,整理好房子,讓他們有一個舒適的居住環境;另一方面也探訪了同棟樓的其他住戶,與他們溝通兩位老人的情況,消除誤解,鼓勵各街坊對老人進行日常關懷,緩和鄰里矛盾。

2009年7月,兩位老人家主動提出想要社工幫忙“整理一個牀位出來”。在居委會、居家養老等工作人員的協助下,社工按照老人家的想法將屋子整理了一遍,空出了兩個牀位,客廳裏那兩米多高的雜物也基本清空,陽光終於可以照進屋裏,兩位老人也終於可以睡個好覺了。

到2009年11月初,G伯已經進了好幾次醫院,身體狀況越來越差。考慮到G伯需要有專人長期照顧,在徵得兩位老人同意之後,工會爲他們聯繫好了養老院,並於2009年11月6日正式入住。

反思

從2009年3月12日到11月6日,將近8個月的時間,陽光社工們陪伴着這對空巢老人一同走過。這期間,有挫折、困惑,也有歡樂、成長。現分享以下幾點感受,以期共勉。

1.保持對案主的尊重。在這個個案裏,雜物只是一種表面的形式,兩位老人家如此抗拒將雜物清理掉,是否會有種“你們是不是也要連我這個老而無用的垃圾也清理掉”的感覺呢?對於G伯說自己已去世的表達,我們要深思,他的內心是如何看待他活着的狀態的?對於年紀這麼大的老人,我們要選擇適合他們的方式來與他們溝通,居委會及街坊所說的“垃圾”在他們的心裏可能並不是“垃圾”(我們需要了解這些物品對他們的意義,瞭解他們如此守護這些物品的原因),所以當我們在對話中提到“垃圾”一詞時,可能已經傷害了他們,所以我們用“整理”一詞來代替“清理”。具體的跟進進度要放慢,物品的處置要徵求老人的意見,讓老人感覺到我們是在幫他而不是強制他。社工要努力不受其他人稱呼案主爲“垃圾戶”的影響,更不能用“垃圾戶”來稱呼案主,對案主的尊重和理解在人前人後一致的,要表裏如一。

2.運用個案管理模式,主動鏈接社區資源。在此個案裏,只專注於和案主家庭的溝通是遠遠不夠的,還需將案主的鄰居、街道辦事處、居委會、工會、物業公司等各種正式、非正式的社區資源調動起來,和案主一起改變。我們可以看到,一開始各方對案主的態度十分消極,稱其爲“垃圾戶”,認爲他們“無法溝通,不可能有改變的了”,因此需要“強制清理”。而通過社工的專業分析,他們也逐漸客觀地看待此個案,嘗試換位思考,從兩位老人的角度看待整個事件,並逐步轉變對此個案的處理方式,決定“給大家一點時間”。各種社區資源“動”起來之後便形成了一個與案主相關的社會支持系統,一旦老人家出現突發情況(如需要整理房屋、生病等),這個系統便會作出迴應(如居委會安排環衛工人幫忙整理房屋、變賣雜物,工會幫忙辦理入院手續等),爲兩位老人家提供更加人性化的社區照顧。

3.克服自身弱點,關注專業成長。社工在接觸此個案時,所遇到的第一個障礙便是自己。傳出難聞異味、堆滿雜物整年不見陽光的房屋,瘦小虛弱、排斥他人的長者,這一切對於剛進入社區的社工來說,是一個很大的挑戰。社工剛開始接觸案主的那個月裏,每次探訪回來,都會時不時地聞到一股異味,似乎仍未離開那個充滿異味的環境。但同工們互相鼓勵,努力克服自身的“潔癖”,在探訪時儘量忽略惡劣的環境,近距離和案主接觸及面談。而這種接觸正是與案主建立良好信任關係的基礎。一個微笑、一個握手、一個攙扶,對兩位老人家而言,都是那麼珍貴和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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