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兩對半245陽性可以去當兵嗎

時間: 2014-11-03

乙肝兩對半245陽性是感染乙肝病毒以後的恢復期,雖然已經產生了乙肝表面抗體,對乙肝也已經有了免疫力,但是還是必須瞭解自身表面抗體和HBV-DNA的定量,以判斷是否使用免疫製劑,還要檢查乙肝表面抗體滴度等,明確乙肝表面抗體對自身身體的保護能力。如上述檢查均正常則不需要治療,因爲已經存在抗體,只要定期複查即可。如果出現肝功能異常,最好到醫院聽取專家意見對症治療。接下來就由--武警肝病中心對有關規定做簡單介紹。

國家徵兵體檢中第十七條對乙肝患者的體檢作出如下固定: 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檢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合格。

(一)谷丙轉氨酶改良金氏法180單位以上或賴氏法40單位以上。

(二)谷丙轉氨酶改良金氏法130單位以上或賴氏法25單位以上,並伴有麝香草酚濁度試驗超過6單位或硫酸鋅濁度試驗超過12單位。

(三)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反向被動血凝法滴度大於1:16。

在體檢中,凡是乙肝五項檢查中第一項爲陽性,就不可能過體檢關。而且一旦在入伍後的複查中查出,不但會被退回,而且輸送新兵的相關部門也會受到嚴懲。

三、軍隊有針對性地拒絕乙肝患者是出於科學預防考慮:

第一,乙肝患者只要是第一項,即乙肝病毒表面抗原(HBS-Ag)陽性就表示具有或者潛在的具有某種程度上的傳染性,而部隊是集體生活,在訓練或演習中經常會有皮膚破損的情況發生,使得血液傳播的可能性加大,所以部隊是不允許有傳染病的。

第二,從乙肝患者或乙肝病毒攜帶者自身角度看,也是不適合參軍的,因爲乙肝病患者在日常生活中最重要的兩點就是均衡飲食及保證休息,平時的飲食起居需要膳食平衡,多有營養的食物,而且儘量不能有過多的劇烈運動,這在部隊中不能保證的。這兩點因素決定了乙肝病毒攜帶者及患者是不能入伍當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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