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十個“不等於”

時間: 2012-06-26

1.不需要治療不等於不需要檢查:如果只是乙肝病毒攜帶者,那就暫時不需要治療。但是,不需要治療不等於不需要檢查,一定要定期做肝功能、B超等檢查,最好3~6個月查一次。

2.暫時不需要治療不等於以後也不需要治療:許多攜帶者是潛在的患者,在今後某個時期會發病,成爲抗病毒治療的適應症。對攜帶者要定期隨訪,不可忽視。

3.不能根治不等於不能控制:目前慢性乙型肝炎(CHB)極少能達到理想治療目標即所謂“根治',但大部分能達到滿意或基本治療目標,完全可以控制病情發展,達到最大限度地長期抑制HBV複製,減輕肝細胞炎症、壞死及肝纖維化,延緩和阻止疾病進展,減少和防止肝臟失代償、肝硬化、肝細胞癌及其併發症的發生,從而改善生活質量並延長生存時間。

4.轉氨酶正常不等於肝臟的炎症及纖維化病變輕:轉氨酶基本正常並不等於肝臟的炎症及纖維化病變輕,部分患者的病情進展可能十分隱匿,如何將這部分患者區分出來,及時進行抗病毒治療,是十分重要的問題。

5.HBV DNA抑制不等於抗病毒治療的全部:單純的HBV DNA抑制僅是抗乙肝病毒治療的一個基本要求,並不等於抗病毒治療的全部。抗病毒藥物的選擇,應以更多的患者實現滿意的或理想治療終點爲基礎。也就是說,不要滿足於現狀,要不斷地向更高的目標發起衝擊。

6.達到停藥標準不等於肝內HBV已經停止複製:目前所有停藥標準與有限療程均不能代表肝內HBV停止複製與肝組織學改變的修復。有研究結果顯示HBV低複製者肝組織結構損害程度隨病程延長而加重。

7.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清除不等於乙肝病毒一定完全清除:約4.2%的乙肝病毒表面抗原自發清除者血清乙肝病毒 DNA仍可檢測到,即爲隱性感染者,提示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清除並不完全代表乙肝病毒清除。HBsAg陰轉,肝臟病變通常變爲靜止,但是HBsAg陰轉並不能完全阻止已發展爲肝硬化的病人出現肝功能失代償或HCC。

8.達到了停藥標準不等於停藥後不復發:如果達到了停藥標準,實現了停藥目標,醫生應告知患者達到了停藥標準並不等於停藥後絕對不復發,只是相對於未達到停藥標準者,維持療效的時間更長,停藥後定期隨訪仍要堅持。

9.“可以停藥”不等於“一定停藥”:《指南》中提出“可以停藥”不等於達到停藥標準一定要停藥。核苷類抗病毒藥物僅僅是抑制乙肝病毒複製,即使達到了上述停藥標準,肝組織中仍然存在乙肝病毒複製的模板CCCDNA.只要模板存在,停藥後都有可能復發。只是達到了停藥標準比未達到停藥標準者復發的機率相對要小、復發需要的時間相對要長。長期的病毒抑制可以更多地耗竭肝組織中的CCCDNA,有利於防止病毒複製再活躍,所以即使達到了停藥標準,繼續鞏固治療,對乙肝患者是有益的。只要患者經濟條件允許、沒有明顯的不良反應,延長療程更有益。

10.病毒耐藥不等於束手無策,治療陷於絕境:病毒耐藥並不奇怪,是生物學法則使然。耐藥只是乙肝抗病毒治療中遇到的衆多問題之一,不要放大耐藥的危害。通過優化治療預防和管理耐藥已經被臨牀證實是行之有效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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