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足高發人羣

時間: 2012-08-29
   導致 糖尿病足的危險因素

  (1)糖尿病病程超過10年;

  (2)長期血糖控制差;

  (3)穿不合適的鞋、足的衛生保健差;

  (4)足潰瘍的既往史;

  (5)神經病變的症狀(足的麻木、感覺觸覺或痛覺減退或消失)和(或)缺血性血管病變(運動引起的腓腸肌疼痛或發涼);

  (6)神經病的體徵(足發熱、皮膚不出汗、肌肉萎縮、鷹爪樣趾、壓力點的皮膚增厚、脈搏很好,血液充盈良好)和(或)周圍血管病變的體徵(足發涼、皮膚髮亮變薄、脈搏消失和皮下組織萎縮);

  (7)糖尿病的其他慢性併發症(嚴重腎功能衰竭或腎移植、明顯的視網膜病變);

  (8)神經和(或)血管病變並不嚴重而存在嚴重的足畸形;

  (9)其他的危險因素(視力下降、影響了足功能的骨科問題如膝、髖或脊柱關節炎、鞋襪不合適;

  (10)個人的因素(社會經濟條件差、老年或獨自生活、拒絕治療和護理;吸菸、酗酒等);

  (11)糖尿病診斷延誤。

  糖尿病足的隨訪頻度應根據病情的類型和程度而定。例如,足底有潰瘍的患者複診應勤一些,可以1~3周複查一次;足部感覺缺失的患者可以每3個月複診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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