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一般具有潛伏期短、時間集中、突然爆發、來勢兇猛的特點。很多食物中毒的患者不能及時發現自己的中毒症狀,往往在送到醫院的時候,症狀已經非常嚴重。因此,食物中毒後早期的發現和處理十分重要。
據統計,食物中毒絕大多數發生在七、八、九三個月份。臨牀上表現爲以上吐、下瀉、腹痛爲主的急性胃腸炎症狀,嚴重者可因脫水、休克、循環衰竭而危及生命。因此一旦發生食物中毒,千萬不能驚慌失措,應冷靜的分析發病的原因,針對引起中毒的食物以及服用的時間長短,及時採取如下應急措施:
一、催吐。如果服用時間在1~2小時內,可使用催吐的方法。立即取食鹽20g加開水200ml溶化,冷卻後一次喝下,如果不吐,可多喝幾次,迅速促進嘔吐。亦可用鮮生薑100g搗碎取汁用200ml溫水沖服。如果吃下去的是變質的葷食品,則可服用十滴水來促使迅速嘔吐。有的患者還可用筷子、手指或鵝毛等刺激咽喉,引發嘔吐。
二、導瀉。如果病人服用食物時間較長,一般已超過2~3小時,而且精神較好,則可服用些瀉藥,促使中毒食物儘快排出體外。一般用大黃30g一次煎服,老年患者可選用元明粉20g,用開水沖服,即可緩瀉。對老年體質較好者,也可採用番瀉葉15g一次煎服,或用開水沖服,也能達到導瀉的目的。
三、解毒。如果是吃了變質的魚、蝦、蟹等引起的食物中毒,可取食醋100ml加水200ml,稀釋後一次服下。此外,還可採用紫蘇30g、生甘草10g一次煎服。若是誤食了變質的飲料或防腐劑,最好的急救方法是用鮮牛奶或其他含蛋白的飲料灌服。
同時要保留食物樣本。由於確定中毒物質對治療來說至關重要,因此,在發生食物中毒後,要保存導致中毒的食物樣本,以提供給醫院進行檢測。如果身邊沒有食物樣本,也可保留患者的嘔吐物和排泄物,以方便醫生確診和救治。
如果經上述急救,症狀未見好轉,或中毒較重者,應儘快送醫院治療。在治療過程中,要給病人以良好的護理,儘量使其安靜,避免精神緊張,注意休息,防止受涼,補充足量的淡鹽開水。
如何應對突發性食物中毒
一般的食物中毒,多數是由細菌感染,少數由含有毒物質(有機磷、砷劑、昇汞)的食物,以及食物本身的自然毒素(如毒蕈、毒魚)等引起。發病一般在就餐後數小時,嘔吐、腹瀉次數頻繁。如在家中發病,就視嘔吐、腹瀉、腹痛的程度適當處理。
主要急救方法有:
1、補充液體,尤其是開水或其它透明的液體;
2、補充因上吐下瀉所流失的電解質,如鉀、鈉及葡萄糖;
3、避免制酸劑;
4、先別止瀉,讓體內毒素排出之後再向醫生諮詢;
5、毋須催吐;
6、飲食要清淡,先食用容易消化的食物,避免容易刺激胃的食品。
需強調的是,嘔吐與腹瀉是肌體防禦功能起作用的一種表現,它可排除一定數量的致病菌釋放的腸毒素,故不應立即用止瀉藥如易蒙停等。特別對有高熱、毒血癥及粘液膿血便的病人應避免使用,以免加重中毒症狀。
由於嘔吐、腹瀉造成體液的大量損失,會引起多種併發症狀,直接威脅病人的生命。這時,應大量飲用清水,可以促進致病菌及其產生的腸毒素的排除,減輕中毒症狀。
腹痛程度嚴重的病人可適量給予解紊劑,如顛茄合劑或顛茄片。
如無緩解跡象,甚至出現失水明顯,四肢寒冷,腹痛腹瀉加重,極度衰竭,面色蒼白,大汗,意識模糊,說胡話或抽搐,以至休克,應立即送醫院救治,否則會有生命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