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避孕藥一年最多服三次

時間: 2011-05-26
       最近,天涯網上一篇指責某知名品牌緊急避孕藥致宮外孕的帖子受到廣泛關注,引起大批網友對緊急避孕藥副作用的關注和反思。據瞭解,目前市面上銷售的此類藥主要成分爲“左炔諾孕酮”,專家指出,國內對於人羣中不規範使用該藥而導致不良反應的權威研究尚且有限,但長期、大量不當用藥及事後自我保護不足而繼發盆腔炎性疾病,確實是宮外孕的危害因素;即使服用後避孕成功,也易因事後調理失當引發內分泌失調留下月經紊亂、婦科炎症等“手尾”。因此,專家奉勸那些將緊急避孕藥視爲常備“救星”的姐妹們,在不得已需使用時,要先弄清楚如何正確用藥以及在事後如何加強自我保護和調理,儘量避免不必要的傷害。

緊急避孕藥真能輕輕鬆鬆出困境?

鏡頭一:電視廣告宣傳輕鬆避孕

不少人都曾在電視或網絡上看過這麼一則廣告:卡通片中,王子和公主在花園裏嬉戲,突然公主受驚嚇差點暈倒過去,此時浮起了畫外音:“激情燃燒,難免發生意外。請用××緊急避孕,輕輕鬆鬆出困境。”類似的“有××,放心愛”等廣告也日復一日地在多家電視臺滾動播出。溫馨的鏡頭和簡單易記的話語,使不少產品“深入人心”。

“不少姐妹都買過這種藥。”二十剛出頭的妙齡女阿玲說,第一次看到廣告知道原來避孕可以這麼輕鬆,確實讓曾陷“意外困境”的她十分驚喜。她和身邊的不少姐妹都吃過這種藥,甚至也會買來備用,在“緊急關頭”它可是“救星”!

鏡頭二:藥店節假日後賣得更火

在一家連鎖藥店,當記者打聽緊急避孕藥時,不經意看到兩名20歲左右的女孩子很熟悉地走到婦科藥品分類處,迅速地拿起某品牌緊急避孕藥,很快交錢走人。

“她們都是熟客了。”銷售人員透露說,上週末剛好連着“七夕”,雖沒有長假,但喜歡製造情調的年輕人還是會找噱頭浪漫一把,此後一兩天緊急避孕藥比前些天銷量多了好多。每逢春節、十一長假、聖誕節和西方情人節,避孕藥賣得更火。

鏡頭三:醫院少女坦言一月服數次

“你上次例假是什麼時候?”在醫院婦科診室,副主任醫師問一名前來就診的20歲的女孩。

“我也說不清。”

“慢慢想。”

“因爲我吃了一些藥就出血了,搞不清是不是來例假還是其他問題。”

“你吃了什麼藥?”

“緊急避孕藥,之前一個月大概吃了三、四次,吃完後就一直斷斷續續地出血。”

“這藥是有副作用的,吃多了會導致你月經紊亂,以後能用其他措施避孕時儘量不要吃。不到迫不得已,一個月頂多吃一次,一年不要超過三次。年紀再輕,也不要隨便拿自己的健康當兒戲!”專家叮囑道。

提醒:緊急避孕藥有效率並非百分之百

雖然這些女孩子與我們非親非故,但每次看到她們這樣還是很心疼!有着20多年臨牀經驗的婦科專家告訴記者,不少找上門來做人流的女孩子,其實是吃過緊急避孕藥後失敗纔不得不遭受這“第二重罪”的。

目前,市面上的緊急避孕類藥物的成分是以“左炔諾孕酮”爲主。其產生作用的機理,是通過影響女性的內分泌,抑制排卵並改變宮頸黏液的稠度,干擾精子與卵子的結合來達到避孕的目的。如果把成熟、正常女性的生理環境比喻成一所適合寶寶入住的“房子”,這種藥物的作用就是人爲地推倒“房子”,使有可能孕育出BB的卵子和精子無處結合、安身。此外,有國際文獻指出,“左炔諾孕酮”的避孕成功率大概是80%~85%,雖然國內有專家對這一統計數據存在不同看法,但他們也認爲該藥的避孕有效率應爲85%~90%。也就是說,它的有效率並非百分之百,絕對不可能百分之百地幫助女孩“輕輕鬆鬆出困境”。

不得已需服用時,一定要嚴格按照說明書,或在醫生的指導下規範用藥,在這一前提下,偶爾一個月用一次還是可以的。

危害:或間接增大宮外孕風險

但是,即使吃了這類藥避孕成功了,一時出得了所謂的困境,事後也不見得輕鬆。月經不調、婦科炎症就是最常見的手尾。前來就診的女孩子多透露,吃這種藥前,她們很少細看副作用,一年甚至一個月連服三五次都有。有些女孩由於長期盲目、大量地服用緊急避孕藥導致月經紊亂,也有的長期、多次吃藥後陰道不規則出血,導致盆腔炎性疾病,從而加大了不孕不育、異位妊娠的風險。

因無知而一而再、再而三地傷害自己的健康,等過幾年結婚後想要孩子時,才發現之前的炎症已導致輸卵管阻塞,不得不接受輸卵管再通手術或輔助生育技術,經歷諸多痛苦!

吃這類藥的女性多數正處在性活躍的年齡段,很難安安靜靜禁慾,讓子宮完全休息一個月。不少女患者正是由於無法等到因藥物引起的子宮內膜完全修復又有了性生活,反反覆覆的刺激引起了陰道炎、子宮內膜炎或輸卵管炎,這些間接的因素確實可能導致宮外孕的風險機率增大。

在國內,對於人羣中不規範使用該藥而導致不良反應的權威研究尚且有限,但長期、大量不當用藥及事後自我保護和調理失當而繼發盆腔炎性疾病,確實是宮外孕的危害因素。所以,她奉勸那些將緊急避孕藥作爲常備“救星”的姐妹們,在不得已需使用時,要先弄清楚如何正確用藥以及在事後如何加強自我保護和調理,儘量避免不必要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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