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遭性侵該不該主動給嫌犯遞套?

時間: 2011-09-09
 

中國性學專家、華中師範大學彭曉輝副教授在一場名爲“性與人際交往”的講座中,提到“遭遇性侵犯女性應主動遞上避孕套”這一觀點,理由是,“那是保護女性免受艾滋病等性傳播疾病的最後一道屏障。”當堂激起一名男生的強烈反駁,雙方展開激烈的“脣舌之戰”。(5月12日《揚子晚報》)

把彭教授的觀點與反駁者的觀點用一句話來概括就是,“要生命還是要貞操的問題”。女性遭性侵,在難以避免的情況下,按照彭教授觀點,主動遞上安全套會使的危害降到最低,能夠保護自己。反駁者則認爲,遞套行爲有默許的嫌疑,是給嫌犯以暗示,是有悖性道德的。按照傳統的道德觀念,女性應該像包圍莫斯科那樣包圍自己的身體,因爲“生死事小,失節事大”。爲了遵從性道德,歷史上很多女性獻出了寶貴的生命。其實,這個問題從一個側面揭示了中國人的性道德觀的矛盾性,給貞潔烈女立牌坊的時代已經終結,可是思想殘餘仍在。

自1792年,瑪麗・霍斯通克拉夫所著的《維護婦女權利》發佈起,直到現在男女平等的要求更是日益受到重視,這種平等也體現在性權利方面。羅素在《性愛與婚姻》中提到,“性道德的改變趨勢,主要有兩個原因:第一,避孕法的發明;第二婦女的解放”。女性的貞潔比生命重要,某種意義上是男權社會的產物,而隨着現代社會發展,男權被某種程度上消解。女性更加自由,更加勇敢的追求自己的權利。羅素說,“女性性道德的動機主要是對於地獄之火和懷孕的恐懼”。而現代社會避孕技術日臻成熟,地獄之火也只不過是宗教的恫嚇,加之越來越多的女性經濟獨立,她們在性方面越來越不受制於男性,越來越獨立自主。

然而,正如羅素所說,“在大多數時代和地方,那些無形的道德因素已使人們接受了那些包含着完全不必要的殘酷性的制度,而且在那些自稱最文明的民族中至今仍存在着這種情形”。傳統的性道德觀念依然存在,甚至偶爾強勢。在現代性的認知中,生命肯定比貞操重要,沒有生命留着貞操何用?若換一個角度審視,發生過這樣的事例,歹徒進入到一個家庭中,家裏只有母女兩個,此時,歹徒以傷害女孩相要挾,要性侵那位母親。那位母親無可無奈何,只好從了。事件發生後,這位母親並沒有得到道德上的非議,相反她被認爲是一個偉大的母親。母親保護孩子配合性侵與女性保護自己主動遞套,沒有本質的差別,而道德上的評價卻如此不同。

實際上,女性給嫌犯遞套在道德上會讓一些人難以接受,但必須要分清楚,這和亂性有本質上的區別,遞套中的“遞”字看上去似乎有主動的成分,實則被迫條件下的無奈之舉,只不過是兩害相權取其輕而已,沒必要上綱上線,用那些早就可以扔到垃圾桶裏的所謂道德進行鞭笞。有人可能會質疑道,在此情形下應該“以命相搏”。當然,條件允許可以這麼做,但明顯自不量力呢?好比一個弱小的人遭到歹徒搶劫,我相信,除了個別視財如命的人,絕大部分人都會乖乖的交出錢物保命。也許有人會說我們貪生怕死,但對於絕大部分人來講,生命就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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