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骨頭壞死的病因一方面屬非創傷性的,如長期或大量應用糖皮質激素佔43%;長期酗酒;減壓病(潛水、飛行人員在高壓情況下,股骨頭局部血供變差,而致缺血壞死);另外高血壓、糖尿病、動脈硬化、肥胖症、痛風、放射治療後,也易造成股骨頭壞死。另一方面屬創傷性的,由於髖部外傷後,股骨頭或股骨頸骨折、髖關節脫位,均可造成股骨頭局部缺血,進一步發展爲壞死。
股骨頭壞死可發生於任何年齡,但以31—60歲最多,無性別差異,開始多表現爲髖關節或其周圍關節的隱痛、鈍痛,負重活動後加重,進一步發展可導致髖關節的功能障礙,嚴重影響患者的生活質量和勞動能力,若治療不及時,還可導致終身殘疾。
股骨頭壞死的治療效果與病情輕重、發現早晚、病程分期有很大關係,病變發現越早,病情越輕,治療效果就越好,因此股骨頭壞死應做到早期診斷和早期治療。股骨頭壞死早期主要表現爲病髖痠疼,疼痛行走時明顯,病髖活動不受限制。此時應該及時到骨科門診就診,拍攝髖部X光片。此期X光片股骨頭影像可以正常或表現爲局部高密度影。爲了明確診斷,必要時可以做同位素骨顯像和髖部的核磁共振(MRI),以便早期發現股骨頭壞死,不延誤早期診斷與治療的時機。
股骨頭壞死的早期治療主要以保守治療爲主。首先應該扶拐,減少病髖的負重;同時服用一些促進骨癒合的藥物,來促進骨生長,增加骨密度,恢復血運,加速壞死骨的修復。其他如鑽孔減壓,介入治療,體外衝擊波治療,帶血管蒂骨瓣植入均有一定效果,但不能根治。晚期治療以關節置換爲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