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一個精神科醫生寫給抑鬱症患者的話

時間: 2012-02-09

  長久以來,我們的社會、我們周圍的人甚至抑鬱症患者本身都對抑鬱症這種疾病抱有一種錯誤的認識:性格軟弱、缺乏進取心、自暴自棄、喜歡自虐等。
  但如今的醫學研究已經證實,抑鬱症是一種由大腦某些生物指標改變而引起的真正疾病。當然,這一結果並不是讓所有的患者都去吃藥,而是讓我們所有人都去尊重理解抑鬱症患者的痛苦,正如我們尊重理解糖尿病、高血壓患者的痛苦一樣。抑鬱症不是單純的“想不開”或“思想問題”,患者並不象我們想象的那樣容易振作起來。
   患抑鬱症,不是患者爲擺脫現狀而選擇的結果。與抑鬱症抗爭,患者需要的不是周圍人的看法,而是治療;不是周圍人的大道理或抱怨,而是幫助、支持、建議,或者更簡單的說是理解和照顧。

那麼爲什麼世人會難以接受抑鬱症是一種疾病的觀念呢?
    
   首先,這是一種看不見的痛苦:沒有傷口,沒有流血,沒有可以測量的指標,也沒有實驗室數據可以明確地作出診斷。所有的依據只是患者自己的感覺以及他所表現出來的行爲。
   其次,在別人眼中,抑鬱症很容易和所謂的“狀態不佳”混淆。正常人在外界條件嚴酷時會或多或少作出抗爭等反應,而真正的抑鬱症患者在這種情況下通常只會不知所措。

抑鬱症是一種會影響我們生活全部的疾病:它會降低我們的行爲能力,改變我們的世界觀,使我們的人際關係變得越來越遭。它會讓我們變得完全不象從前。

那抑鬱症的主要症狀究竟有哪些?
    
    要明確診斷抑鬱症,以下的症狀必須不間斷地持續兩週以上,而且和平時的狀態有明顯差異。
    
    - 情感症狀(在抑鬱症中必須存在):幾乎每時每刻都情緒低落、悲傷或空虛;對什麼事都不感興趣,體驗不到生活的樂趣。
    - 生理症狀:行動遲緩、疲勞、無力;有時也會緊張、激越。食慾改變(可以是增加或減少)。睡眠障礙(可以是失眠或嗜睡)。
    - 心理症狀:自我貶低、過於自責。有時會有厭世、自殺觀念和企圖。
    - 認知症狀:難以集中注意力、思考困難、下決定時常常猶豫不決。

以上這些症狀經常會互相影響,形成一個惡性循環:當我們感到越疲勞,做的事情就越少;而做的事情越少,我們就越自責;我們越自責,情緒就越低落,抑鬱症狀就越嚴重,疲勞就會越加劇。。。這就是爲什麼要與這些症狀做抗爭,防止它們互相影響使病情惡化。儘管做起來十分困難,而且剛開始時或許根本看不到任何良性改變,但我們沒的選擇,必須從打破這一惡性循環着手。當然僅靠患者一個人的力量是遠遠不夠的。

抑鬱症如不加以治療,可能持續數月或者更久。研究表明,未經治療或治療不當的抑鬱症極有可能復發。所以不僅要及時治療,而且藥物的量、維持的時間一定要足夠。
    
    治療中的抑鬱症有三個階段,與用藥的三個階段相吻合。
    - “走出黑暗”期:在藥物的作用下,患者感到好轉,症狀的數量減少、嚴重程度減輕。他開始找回與疾病努力抗爭的力量。這段時間的用藥常被稱爲“急性期用藥”,一般持續兩個月左右。
    - 康復期:患者還十分“虛弱”,卻已經漸漸恢復正常的生活。但在面對困境時,甚至沒什麼特別的原因,症狀還是會重現,只是可能比剛開始時輕一點。這段時間,患者最容易自行停藥,因爲他開始覺得自己已經痊癒。要記住,這僅僅是康復期,繼續服用藥物是非常重要的。這時的用藥我們稱爲“鞏固期用藥”,它的目的已不是改善患者狀態(因爲已經足夠好了),而是防止疾病的復發。這段時間因人而異。一般在四到十二個月之間。
    - 治癒期:在六個月到一年的藥物治療(期間沒有明顯復發)以後,患者可以被認爲“治癒”。這時可以遵醫囑逐步停藥,這樣做會使復發的風險降至最小。

抑鬱症其實自古以來就有之,而它經常會爲社會、我們的家人、甚至患者本身所不理解。
    患者自己對疾病的偏見會給他帶來雙重痛苦,使他越來越難以面對現實,更會爲自己的現狀感到自責萬分,好比一個糖尿病患者爲自己的糖尿病自責不已。無論是自我責備(“都是我的錯”)還是推卸責任(“都是別人的錯”)的想法,對於患者來說都毫無用處。他只有在康復以後才能夠作出合理的反省,而不是在抑鬱症發病期。
    對於患者周圍的人來說,他們或許只看到他過分的悲傷。起初會表示理解同情,漸漸地也會不耐煩:“他現在是不是也應該振作一點了!”但是我們會去責備一個老慢支患者一直咳嗽嗎?
    雖然當代社會相比於過去,對抑鬱症抱有更理解寬容的態度,但很多時候仍然存在把精神疾病不當成病的現象。
    
    爲什麼會出現這些偏見?
    
    還是這個問題:抑鬱症是一種看不見的疾病。沒有皮疹,沒有體溫,沒有腫塊,X光照不出,抽血驗不出。。。儘管現在的神經影像學已經能夠發現抑鬱症的大腦病變,但由於太複雜昂貴,使用者甚少。
    一種旁人看不到的疾病,一些令人生厭的行爲(患者常常無法完成本應屬於自己的工作,而這些事只能由家人、同事代勞),這一切就是偏見所產生的原因。

抗抑鬱藥不是鎮靜劑、安眠藥,也不是那種所謂一吃見效的“神藥”。通常服藥初期不會讓人有什麼感覺,而是逐漸起效,一般要等兩到三個星期。所以需要每天按時按量服用,而不是感覺不好時纔想起吃一顆。

當我們感覺病情好轉,就會自然而然地把注意力集中到那些副作用上;此外,藥物常常讓我們回想起發病時那段痛苦的經歷;或者認爲我們不再需要它;周圍人也會問:“你什麼時候能不再吃這東西?”。漸漸地,我們忘了堅持按時服藥的習慣,甚至停止服藥。請記住,大多數研究證明,服藥不規則或過早地停藥是抑鬱症復發的一個很重要原因!一般建議患者在症狀緩解後堅持服用抗抑鬱藥半年以上,減藥停藥都必須遵醫囑。

有時候,我們會感覺藥物不再有效,好比說這藥吃得“疲”掉了。事實上,在服藥的最初幾個星期,我們會感到那種翻天覆地的變化,而幾個月以後就覺得不過如此而已。其實這種情況很正常:抗抑鬱藥並不是讓原本已經基本恢復的患者感覺“更上一層樓”,其目的是維持這種穩定健康的狀態!
  對於抑鬱症,最佳的心理治療時機是在急性期病情緩解之後(因爲那時候的我們纔可以正常地集中思考並解決問題)。在急性期,我們好比在水中快要淹死的人,而抗抑鬱藥就是那塊浮木;在上岸脫離危險以後,才能由心理治療來教會我們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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