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因素可以引起胃癌

時間: 2011-07-07

哪些因素可以引起胃癌

胃癌的病因迄今尚未完全闡明。通過對胃癌發病的地理分佈以及與移民關係的研究,一般認爲產生胃癌的主要因素有:遺傳因素、地理環境因素、飲食因素、其他疾病因素。人體還有某些利於胃癌發生的條件,也是不容忽視的。
      (一)遺傳因素臨牀治療曾遇到一個家族中兩個以上的成員患有胃癌的情況,這種好發胃癌的傾向雖然非常少見,但至少提示了有遺傳因素的可能性。有資料報道胃癌患者的親屬中胃癌的發病率要比對照組高4倍。
      在遺傳因素中,與血型也有關係。有人統計,A型者的胃癌發病率要比其他血型的人高20%。但也有一些報告認爲不同血型者的胃癌發生率並無差異。       (三)有資料認爲其發病與沿海因素有關。這裏有不同飲食習慣的因素,也應考慮地球化學因素以及環境中存在致癌物質的可能。
      全國胃癌綜合考察流行病學組曾調查國內胃癌高發地區,如祁連山內流河系的河西走廊、黃河上游、長江下游、閩江口、木蘭溪下游及太行山南段等地,發現除太行山南段爲變質岩外,其餘爲火山岩、高泥炭,局部或其一側有深大斷層,水中Ca/SO4比值小,而鎳、硒和鑽含量高。考察組還調查胃癌低發地區,如長江上游和珠江水系等地,發現該區爲石灰岩地帶,無深大斷層,水中Ca/SO4比值大,鎳、硒和鈷含量低。已知火山岩中含有3,4苯並芘,有的竟高達5.4~6.1μg/kg,泥炭中有機氮等亞硝胺前體含量較高,使胃粘膜易發生損傷。此外,硒和鈷可引起胃損害,鎳可促進3,4苯並芘的致癌作用。 地理環境因素是否爲形成國內這些胃癌高發地區的原因,值得進一步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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