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孕期產檢確保優生

時間: 2012-02-15

  懷胎十月的過程充滿了喜悅、期盼,也十分的辛苦,準媽媽們應慎選一位合適的婦產科醫師作爲健康的守護者外,另外,還要定期作產前檢查,積極配合醫師的指導,這樣才能保證健康寶寶的分娩。那麼作好產檢,要注意哪些問題呢?

  首先:在月經沒來後兩週即到醫院就診,以確定是否懷孕,這有兩個目的:如證實懷孕,有些事應特別注意,如用藥應謹慎、有些醫療檢查如X光檢查等應儘量避免、維持規律的飲食及生活起居等;另一方面,可透過超聲波檢查,確定胚胎確實着牀於子宮腔內,並瞭解胚胎的發育情形。

  其次,真正意義上的產前檢查應在懷孕十週左右開始,此時將開始做一些血液與尿液檢驗,以瞭解孕婦基本身體狀況,如有無糖尿病、腎臟病、或地中海型貧血等。

  在懷孕十六週左右,醫師一般會建議三十四歲以上之高齡產婦,作羊膜穿刺,若胎兒有唐氏症等染色體異常情況,可及早發現。至目前爲止,這是診斷胎兒有無唐氏症等染色體異常之最準確的方法,但並不鼓勵每位孕婦都作,因羊膜穿刺檢查是一種侵入性檢查,可造成流產。

  在懷孕二十週左右,應做第三次產前檢查,可進行一次超聲波檢查,以確定有無畸胎或胎盤方面問題。

  情孕中期,可再進行一次超聲波檢查,要檢查胎兒的生長速度、胎兒腫瘤及胎盤着牀位置是否正常等,甚至胎兒有無兔脣亦可檢查出來。

  懷孕後期的產前檢查,除了注意胎兒生長速度與胎位外,亦應注意有無妊娠毒血症發生,若孕婦有糖尿病、腎臟病、心臟病等全身性疾病或高血壓,隨着懷孕週數增加,胎兒體重增大,孕婦的負荷隨之增加,很可能會加重其症狀,須特別注意,應聯合內科醫師一同照顧孕婦。

  後期產前檢查每次都作尿液檢驗是爲了發現有無尿糖、尿蛋白情形,另外在懷孕二十八週時,可做葡萄糖篩檢,以確定是否有妊娠糖尿病等。

  圍產期更要做好監護性的檢查工作,以確保不出現意外分娩,或出現其他危急狀況。

  並且要在懷孕期,選擇一位合宜的婦產科醫師,爲孕婦作產前檢查及提供懷孕生產過程的醫療照顧,在選擇醫院或診所的婦產科醫師時,最基本的應注意他是否爲婦產科的專科醫師,如果是,表示他接受過完整的婦產專科訓練。

  其次是醫師的口碑、與病患的溝通應對,也需要準媽媽們仔細的觀察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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