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檢查的重要性】
孕期檢查主要是針對影響出生質量的各種因素:遺傳性疾病、環境中的化學、物理、生物的有害物質、孕婦的營養膳食、職業、疾病等採取積極預防措施,運用現代醫學技術隊胎兒的成長和健康進行監測,對母嬰實行同步保護。
【孕期檢查的次數】
檢查次數是根據胎兒發育的早、中、晚不同階段生理特點,人爲地規定的。以便能及時發現異常,有效控制疾病,協助母親養育胎兒。
● 初查:孕12周之前
● 複查:12周後每4週一次;
28周後每2週一次;
36周後每週一次
● 特別提醒:如發現異常,應根據醫生意見,增加檢查次數,按時檢查以防止發生意外。
【孕期應做哪些化驗與檢查】
1、 早孕期必要時爲了確定妊娠,或陰道有流血爲確定妊娠是否正常,需做血或尿的妊娠試驗。
2、 確定爲正常妊娠後,應在正規醫院進行系統產前檢查:血型、肝功能、乙肝表面抗原、甲胎蛋白、血清鉅細胞病毒、弓形蟲的LgG及lgM抗體等。
3、 有其它科疾病的孕婦尚需做有關疾病的化驗檢查,如有甲狀腺功能亢進,需做甲狀腺功能測定。
4、 孕期需查血、尿常規,整個孕期至少查3次血紅蛋白,在初次尿常規檢查之後,自孕30周起每次產前檢查均需查尿常規。
5、 妊娠28周每位孕婦需做口服50g普通糖後一小時查血糖的篩查試驗,結果≥7.7mmol/L者,需進一步查口服100g葡萄糖耐量試驗,以進一步確定有無糖代謝異常。
6、 妊娠超過40周未自然臨產的孕婦,需做陰道拭子培養,瞭解陰道內有無致病菌,爲引產做好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