溼疹的分類和症狀

時間: 2011-11-15

 溼疹分爲急性、亞急性和慢性三期,急性和慢性溼疹有明顯的特徵,亞急性期常是急性期緩解的過程或是向慢性期過渡的表現。

  1、急性溼疹

  表現爲原發性及多形性皮疹。常在紅斑基礎上有針頭到粟粒大小的丘疹、丘皰疹,嚴重時有小水皰,常融合成片,境界不清楚。在損害的外周,上述多形性皮疹逐漸稀疏。瘙癢較重,常因搔抓使皮疹形成糜爛面,並有漿液性滲出及結痂。如伴有繼發感染可形成膿皰、膿液及膿痂,相應淋巴結可腫大。感染嚴重時可伴有發熱等全身症狀。

  急性溼疹的分佈常對稱,多見於面、耳、手、足、前臂、小腿等外露部位,嚴重時可擴展全身。 自覺症狀有劇烈瘙癢和灼熱感,可陣發加重,尤以晚間加劇,影響睡眠及工作。有些患者先有皮膚損傷或蟲咬等損害的化膿性感染竈,其膿性液滲出物中的細菌毒素和組織分解產物塗布於周圍皮膚,引起創傷周圍紅斑、丘疹、丘皰疹、水皰及膿皰等多形性損害,逐漸向外擴展,如未及時治療,可在遠隔部位,發生紅斑、丘疹及水皰性損害,瘙癢劇烈,稱爲傳染性溼疹樣皮炎(infectious eczematoid dermatitis),其皮損紅腫滲出較多,發展快。似急性溼疹,但膿液更多。病程一般爲1―2周,如處理不當或反覆發作可成慢性。

  2、亞急性溼疹

  溼疹在急性發作後,紅腫及滲出減輕,進入亞急性階段,可有丘疹及少量丘皰疹,呈暗紅色。水皰和糜爛逐漸癒合,可有鱗屑,瘙癢及病情漸輕好轉。有的可因再次暴露於致敏原、新的刺激或處理不當及搔抓過度再呈急性發作或可時輕時重,經久不愈發展爲慢性溼疹。

  3、慢性溼疹

  常由急性及亞急性期遷延而成,或自開始炎症即不十分嚴重,有散在紅斑及丘疹或皮膚搔癢所致的抓痕。久之患部皮膚肥厚,表面粗糙,呈苔蘚樣變,有色素沉着或部分色素減退區和鱗屑等,可時輕時重,延續數月或更久。

  慢性溼疹好發於手、足、小腿、肘窩、股部、乳房、外陰及肛門等處,多對稱發病。由於發病部位不同,表現也有所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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