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孕婦孕前檢查常規

時間: 2011-01-10

一、建冊:孕12周時建母子保健手冊

1、全面檢查,排除影響胎兒發育的因素

2、骨盆測量

3、測血壓、體重、查宮底、腹圍、胎位、胎心

4、計胎動

5、浮腫

二、近期檢查

1、孕12-28周,每4周檢查一次

2、孕29-35周,每2周檢查一次

3、孕36-40周,每1周檢查一次

4、在此期間,如有異常情況或超過40周仍未分娩者,隨時就診

三、化驗及輔助檢查

1、尿檢:尿常規、尿碘

2、血檢:

(1)、血常規、血型、肝功、腎功、血糖、乙肝五項指數、丙肝抗體、HIV抗體初篩、梅毒抗體初篩、血凝分析

(2) 、O型血孕婦:丈夫非O型血,需檢血型抗體

(3) 、高危孕婦:孕12-16周,做高危風險預測(唐氏篩查)

                 孕28-30周,做糖耐量試驗

3、B超:

(1)、孕12、20、28、38周時,做B超檢查(講明利弊,自願選擇)

(2)、孕24-30周,做胎兒心臟B超

3、胎心監護:孕28周後每次檢查做胎心監護

其它:孕婦如有併發症,需做心電圖、胸透、眼底檢查

注意:高危妊娠需在醫生指導下進行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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