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防治(3)

時間: 2012-03-14

  (三)輔助檢查

    1、尿糖測定:尿糖陽性是診斷糖尿病的重要線索,由於受腎糖閾影響,可能出現血糖增高而尿糖陰性或血糖正常但尿糖陽性的現象。所以,尿糖不能用於診斷或排除糖尿病。

    2、血糖測定:血糖升高是診斷糖尿病的主要依據。輕症或早期尤其是2型糖尿病患者空腹血糖可正常,必須作餐後2小時血糖或糖耐量實驗。

    3、葡萄糖耐量實驗:當空腹血糖或隨機血糖高於正常範圍而又達不到診斷標準時,須進行糖耐量實驗以明確診斷。目前臨牀上使用的葡萄糖耐量實驗多爲75克口服葡萄糖耐量實驗(OGTT)。

    4、血漿胰島素或C—肽測定:用於判斷胰島B細胞功能和幫助分型診斷。

    5、糖化血紅蛋白A1(GhbA1):反映取血前8—12周平均血糖狀況,作爲控制情況的監測指標之一。

    6、胰島細胞抗體(ICA),穀氨酸脫羧酶抗體(GAD—Ab)和胰島素自身抗體(LAA)爲胰島B細胞相關的自身抗體,對診斷1型糖尿病有重要意義。

   (四)診斷標準

    目前採用的診斷標準爲世界衛生組織(WHO)於1999年提出的糖尿病診斷標準:

    1、糖尿病:空腹血糖≥7.0mmol/L(126mg/dl)或隨機血糖或75克葡萄糖負荷後2小時血糖≥11.1mmol/L(200mg/dl);

    2、糖耐量低減(IGT):空腹血糖<7.0mmol/L(126mg/dl),75克葡萄糖負荷後2小時血糖≥7.8mmol/L(140mg/dl)且血糖<11.1mmol/L(200mg/dl)。

    在臨牀實際操作過程中需注意,除非有顯著的高血糖伴急性代謝失代償或者有明顯的症狀,否則確診糖尿病需要在另一天重複一次血糖測定;另外,隨機血糖不能用於診斷糖耐量低減(IGT)。

    1型和2型糖尿病的鑑別,1型糖尿病多發生在30歲以內,起病較急,症狀明顯,起病時體重正常或消瘦,有酮症傾向,胰島B細胞相關抗體陽性,空腹和餐後胰島素或C—肽水平低。否則需考慮爲2型糖尿病。

    妊娠期糖尿病指的是妊娠期發現的糖尿病,不包括患糖尿病後妊娠。

   (五)鑑別診斷

    主要排除其他原因引起的尿糖陽性及繼發性糖尿病。

    1、其他原因所致的尿糖陽性:

    (1)腎性糖尿,多見於妊娠婦女,由於腎小管再吸收糖的能力減低,腎糖閾降低,血糖及糖耐量正常。

    (2)餐後一過性血糖增高伴有糖尿,如甲亢、胃空腸吻合術後、瀰漫性肝病病人等,空腹血糖和餐後2小時血糖正常。

    (3)應激狀態,可出現一過性血糖增高和糖尿,應激過後可恢復正常。

    (4)其他:果糖、乳糖、半乳糖可使斑氏試劑呈陽性反應,採用葡萄糖氧化酶試劑特異性較高,可加以區別;大量維生素C、水揚酸鹽、青黴素、丙磺舒等可引起尿糖假陽性。

    2、藥物引起的血糖升高:長期使用噻嗪類利尿劑、糖皮質激素、口服避孕藥、阿司匹林等可引起血糖增高,尿糖陽性。

    3、繼發性糖尿病:胰腺炎、胰腺囊腫、胰腺腫瘤、胰大部切除以及肢端肥大症、皮質醇增多症、嗜鉻細胞瘤等可引起血糖增高、糖尿病。通過病史詢問、全面體格檢查,配合必要的實驗室檢查一般不難鑑別。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