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危險因素

時間: 2011-07-11

儘管乳腺癌的確切病因目前不十分清楚,但多年的國內外相關研究已經發現了一些與乳腺癌發病有關的因素。概括起來,目前已經明確或比較明確的乳腺癌危險因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性別 女性乳腺癌發病危險要比男性高100倍左右。

2.年齡 乳腺癌的發病危險隨着年齡的增大而升高。在我國,一般乳腺癌的發病高峯在45-55歲之間。

3.月經因素 月經初潮年齡小(<12歲)、絕經年齡大(>55歲)和行經時間長都是乳腺癌發病的危險因素。

4.生育因素 獨身,初產年齡大(>35歲)或不生育是乳腺癌發病的危險因素。

5.外源性雌激素  這包括含有雌激素的口服避孕藥和絕經後婦女應用雌激素替代治療。

6.體質 絕經後體重增加也是乳腺癌發病的危險因素。有研究認爲高個身材也是乳癌危險因素。

7.飲食因素 飲酒和高脂肪飲食可增加患乳癌危險。

8.地域,種族,經濟,文化因素 就全球來講,北美洲和北歐國家的乳癌發病率是最高的。高經濟收入階層,高文化層次婦女患乳癌率高於鄉村婦女。

9.乳腺疾病史 既往患乳腺良性疾病且病理證實有非典型增生者、曾有乳腺原位癌病史者、一側曾患乳癌者,其患乳癌的危險都會增高。

10.              乳癌家族史 乳癌有一定的家族集聚傾向性。

11.              電離輻射  胸部曾受到中高劑量電離輻射會增加乳癌的發病危險。

12.              胚胎性基因突變 如BRCA1、BRCA2基因突變,P53基因突變等。

目前研究已經證明對乳癌有保護作用的因素有:哺乳,經常性體力活動,多產,年輕時超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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