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2型糖尿病臨牀路徑

時間: 2013-06-27

(2009年版)

一、2型糖尿病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2型糖尿病(ICD-10UE11.2- E11.9)進行高血糖控制及血管併發症篩查。

(二)診斷依據。

根據《WHO 1999年糖尿病診斷標準》,《2007年版中國糖尿病防治指南》(中華醫學會糖尿病分會,2007年)

1.有糖尿病症狀(典型症狀包括多飲、多尿和不明原因的體重下降等)者滿足以下標準中一項即可診斷糖尿病:

(1)任意時間血漿葡萄糖≥11.1mmol/L (200mg/dl);

(2)空腹(禁食時間大於8小時)血漿葡萄糖≥7.0mmol/L (126mg/dl);

(3)75g葡萄糖負荷後2小時血漿葡萄糖≥11.1mmol/L (200mg/dl)。

2.無糖尿病症狀者,需滿足以上三項標準中的兩項。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及依據。

根據《2007年版中國糖尿病防治指南》(中華醫學會糖尿病分會,2007年)等

1.一般治療:

(1)糖尿病知識教育;

(2)飲食治療;

(3)運動療法。

2.藥物治療:

(1)口服降糖藥治療;

(2)胰島素治療。

(四)標準住院日爲≤14天。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2型糖尿病ICD-10UE11.2- E11.9疾病編碼。

2.除外1型糖尿病、妊娠糖尿病、特殊類型糖尿病及其他因素所導致的血糖升高。

3.達到住院標準:符合糖尿病診斷標準,並經臨牀醫師判斷需要住院治療。

4.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如在住院期間不需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六)住院期間檢查項目。

1.入院後所必需進行的檢查項目:

(1)血常規、尿常規(包括酮體)、大便常規;

(2)全天毛細血管血糖譜(三餐前、三餐後2小時、睡前、必要時0點、3AM等),動態血糖監測(血糖未達標和/或血糖波動較大者);

(3)肝腎功能、血脂、電解質、血粘度;

(4)糖化血紅蛋白(HbA1c)和糖化血清蛋白(果糖胺);

(5)口服糖耐量試驗和同步胰島素或C肽釋放試驗;

(6)胸片、心電圖、腹部B超。

2.併發症相關檢查:尿蛋白/肌酐、24h尿蛋白定量、眼底檢查、神經傳導速度、心臟超聲、頸動脈和下肢血管彩超等。

3.根據患者病情需要可增加以下檢查項目:

(1)ICA、IAA、GAD、IA-2自身抗體測定,血乳酸;

(2)24h動態血壓監測,運動平板試驗、心肌核素檢查、冠脈CTA或冠狀動脈造影;

(3)震動覺和溫度覺測定、10g尼龍絲壓力檢查、踝肱比檢查;

(4)腫瘤指標篩查,感染性疾病篩查。

(七)選擇用藥。

1.降血糖藥物:口服降糖藥、胰島素或胰島素類似物。

2.針對伴發疾病治療的藥物:降壓藥、調脂藥、抗血小板聚集、改善微循環藥物等。

3.對症治療藥物:根據患者情況選擇。

(八)出院標準。

1.患者得到基本技能培訓並學會自我血糖監測。

2.降糖治療方案確定,血糖控制達標或血糖趨於穩定,無低血糖事件發生。

3.完成相關併發症的檢查並開始對症治療。

4.沒有需要住院處理的併發症和/或合併症。

(九)變異及原因分析。

1.出現急性併發症(低血糖昏迷、高滲性昏迷、酮症酸中毒、乳酸酸中毒等),則按相應路徑或指南進行救治,退出本路徑。

2.合併妊娠或伴有增加控制血糖難度的合併症,延長住院時間,則按相應路徑或指南進行治療。

3.若必須同時服用對血糖或降糖藥物有影響的藥物,或患者對胰島素製劑、降糖藥物有過敏情況時,導致住院時間延長、住院費用增加。

4.出現嚴重的糖尿病慢性併發症(糖尿病腎病、眼部、心血管、神經系統併發症、皮膚病變、糖尿病足),或合併感染,導致住院時間延長、住院費用增加。
二、2型糖尿病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2型糖尿病(ICD-10:E11.2- E11.9)

患者姓名:性別:年齡:門診號:住院號:

住院日期:年月日 出院日期:年月日 標準住院日:≤14天

時間

住院第1-2天

住院第3-7天

□ 詢問病史與體格檢查、完成病歷書寫

□ 血糖監測

□ 完善項目檢查

□ 糖尿病健康教育

□ 營養治療和運動治療

□ 藥物治療

□ 上級醫師查房,確定進一步診療方案

□ 向患者家屬初步交代病情

□ 上級醫師查房,確定進一步的檢查和治療

□ 完成上級醫師查房記錄

□ 調整降糖治療方案

□ 根據相應回報的檢查結果調整或維持降壓、調脂治療方案

□ 併發症相關檢查與治療

長期醫囑:

□ 內科疾病護理常規/糖尿病護理常規

□ 一/二級護理

□ 糖尿病飲食

□ 糖尿病健康宣教

□ 毛細血糖測定×7/天

有急性併發症者

□ 記24小時出入量

□ 每1-2個小時測血糖

□ 建立靜脈通道

□ 吸氧、重症監護(必要時)

臨牀醫囑:

□ 血常規、尿常規(包括酮體)、大便常規

□ 血糖譜、肝腎功能、血脂、電解質、血粘度、HbA1c、尿白蛋白測定、果糖胺、糖耐量試驗和同步胰島素或C肽釋放試驗;

□ 心電圖、胸片、腹部B超

□ 併發症相關檢查

□ 根據情況進行動態血糖、血壓監測等檢查項目

□ 靜脈補液(必要時)

□ 對症處理

□ 必要時請相關科室會診

長期醫囑:

□ 糖尿病護理常規

□ 根據情況調整護理級別

□ 糖尿病飲食

□ 口服降糖藥或胰島素的調整

□ 降壓藥、調脂藥及其他藥物(必要時)調整

□ 併發症相關檢查與治療

臨牀醫囑:

□ 根據病情複查相應檢查

主要

護理

工作

□ 協助患者或其家屬完成住院程序,入院宣教

□ 執行醫囑

□ 觀察病情並及時向醫師彙報

□ 危重病人的特殊處理

□ 糖尿病護理常規

□ 執行醫囑

病情

變異

記錄

□無 □有,原因:

□無 □有,原因:

護士

簽名

醫師

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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