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服緊急避孕藥危害大!

時間: 2011-03-09

  所謂“緊急”情況是指在性生活時未採取任何防護措施,或採用方法失敗。如使用避孕套不當,避孕套破裂、滑脫、漏服藥、或宮內節育器脫落,遭人強暴等。這時候可以採取一些緊急避孕的防護措施作爲補救,以免發生妊娠。它必須在性生活後72小時之內採取措施方有效,而且服藥一次只限在短時期內有效,不能再有無保護的性生活。

  經過試驗的緊急避孕法超過12種,其中已明確有效的緊急避孕藥主要有左旋訣諾孕酮和正在研究中的低劑量米非司酮。前者商品名又叫毓婷、慧婷,屬非處方用藥,每片含左旋炔諾孕酮0.75mg,房事後儘快服一片,間隔12小時後再服一片。米非司酮80年代由法國人首先研究成功,幾年前我國藥廠也生產,商品名息隱、含珠停,現在被廣泛用作藥物流產。

  要做好緊急避孕,還需注意以下幾點:

  一、要有時間觀念。已有研究資料表明,服藥越早效果越好,不要延誤時機,藥物避孕不能超過72小時,尤其是正當排卵期同房,更應儘早服藥。

  二、緊急避孕是一種臨時性補救措施,而且必須按指導在規定時期內服用,它不能替代常規避孕方法,其原因:

  1、緊急避孕不如常規避孕效果好,前者效果使80%-85%婦婦女避免妊娠;

  2、緊急避孕藥左旋炔諾孕酮(毓婷)較常規口服避孕藥劑量大10倍,如果在每次房事後重複使用,長此以往將會對身體健康有影響;

  3、緊急避孕藥對月經週期有一定改變,可能提早或延遲,多次重複服用緊急避孕藥,則會導致月經紊亂、出血或點滴出血延長,給婦女生活、工作帶來不便。

  三、緊急避孕對預防性病、艾滋病毫無作用,提倡“事前”使用安全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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