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避孕藥不是萬能 哪些女性應慎用

時間: 2011-03-15
雖然禁忌不如常規口服避孕藥那麼多,但依然並不是所有人都適宜服用緊急事後避孕藥,有心、肝、腎、糖尿病等慢性病的人,不宜服用這類藥物。有婦科腫瘤、乳房腫瘤的人不能服用米非司酮類藥物。

  服用緊急事後避孕藥的人,必須注意,不要同時服用消炎藥、退熱片、鎮靜藥等,否則會影響緊急事後避孕藥的藥效。有些廣譜抗菌素(如常用的青黴素藥物)、抗結核藥利福平及

  抗驚厥藥巴比妥酸鹽類會降低甾體避孕藥的效果,特別緊急避孕藥所用的劑量又小,又是一次性服用,因此受上述藥物影響則更容易導致避孕失敗。所以有這些情況的女性在必要時應在醫生的指導下使用藥物。

  有的人服用緊急事後避孕藥後2天左右,有少量陰道出血,不要誤認爲是月經。服藥後出血量多於月經量應立即去醫院診治!停經天數不能超過月經週期2天(要以平時最短週期算),如超過應到醫院或計劃生育服務站做進一步檢查,確定是不是已經懷孕了。

  如果頻繁使用緊急避孕藥,在一個完整使用年中失敗率要比常規避孕藥高,所以緊急避孕藥不適合於常規使用。這是很關鍵的一點。

  第二就是禁忌範圍不同。常規避孕藥因爲長期使用,禁忌比較多。緊急避孕藥的激素含量相對小,而且一次性使用,因此禁忌就少。

  使用緊急避孕藥的惟一禁忌是:懷孕。

  對已經肯定懷孕的女性不應給予緊急避孕藥,因爲它毫無作用。然而,如果不能絕對排除懷孕可能,而要求使用緊急避孕藥,應該再諮詢解釋清楚,但藥物可能是無效的。

  另一方面,根據口服避孕藥(與緊急避孕藥相似)的研究結果,專家們認爲如果萬一無意中在早孕期間服用了緊急避孕藥,對孕婦和胎兒並沒有損害。

  1.服用緊急避孕藥之後,大多數女性都會有不同程度的噁心。使用複方緊急避孕藥的女性約有一半會發生噁心,但一般持續不超過24小時,使用單純孕激素的女性,噁心發生率約爲20%。

  假如事先考慮到會噁心難受的問題,那就可以選擇適當的服用時間(只要不超過72小時就行!)。比如:進餐或臨睡前服用可減輕噁心。有的醫生還會預防性地給予止吐藥,對某些女性也可以減輕噁心。對於那些以往曾經服用激素避孕藥(包括避孕藥)併發生過噁心的女性,預防性地給予止吐藥還是適當的,但是如果在噁心發生後再給止吐藥則是沒有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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